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食品>  正文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5/2010 09:18:00   来源:食品商务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2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40元,募集资金总额14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8,972,704.59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027,295.41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7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30028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下称"专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基于上述情况,根据《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十三 募集资金运用"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与贵州省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西航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在贵州省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020 1200 0000 0003 0415,截止目前,专户余额为3,102.73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公司以存单方式在该专户下存放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单位:万元

  

  

  

  

  

  

  

  

  

  

  

  

  

  

  

  

  

  

  

  

  

  

  

  

  

  

  

  

  

  

  

  

  

  

  

  

  

  

  

  

  

  

  

  

  

  

  

  

  

  

  

  

  

  

  

  

  

  

  

  

  

  

  

  

  

  

  

序 号 开户日期 开户金额 存单号码 存单期限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027 定期2年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028 定期2年
2010年6月18日 4000 0000029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4000 0000030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4000 0000031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4000 0000032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4000 0000033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034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035 定期6个月
10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036 七天通知存款

  二、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3-467001040002176,截止目前,专户余额为 6,00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公司以存单方式在该专户下存放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单位:万元

  

  

  

  

  

  

  

  

  

  

  

  

  

  

  

  

  

  

  

  

  

  

  

  

  

  

  

  

  

  

  

  

  

  

  

  

  

  

  

  

  

  

  

  

  

  

  

  

  

  

  

  

  

  

  

  

  

  

  

  

  

  

  

  

  

  

  

序 号 开户日期 开户金额 存单号码 存单期限
2010年6月17日 5000 000035432 定期2年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6 定期1年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5 定期1年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4 定期1年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3 定期1年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40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9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8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7日 2500 000035437 定期6个月
10 2010年6月17日 3000 000035441 七天通知存款

  三、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西航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404 0320 1920 0007 439,截止目前,专户余额为 6,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项目GAP 种植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公司以存单方式在该专户下存放募集资金 28,000 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单位:万元

  

  

  

  

  

  

  

  

  

  

  

  

  

  

  

  

  

  

  

  

  

  

  

  

  

  

  

  

  

  

  

  

  

  

  

  

  

  

  

  

  

  

  

  

  

  

  

  

  

  

  

  

  

  

  

  

  

  

  

  

  

  

  

  

  

  

  

序 号 开户日期 开户金额 存单号码 存单期限
2010年6月18日 5000 00003256 定期2年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58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57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59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60 定期1年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61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62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63 定期6个月
2010年6月18日 2500 00003264 定期6个月
10 2010年6月18日 3000 00003265 七天通知存款

  四、公司、贵州省安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西航支行(以下简称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宏源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宏源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宏源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六、公司授权宏源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周洪刚、安锐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宏源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七、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宏源证券。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宏源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九、宏源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宏源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相关银行,同时书面通知公司、有关银行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十、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宏源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宏源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宏源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一、本协议自公司、银行、宏源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宏源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6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