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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辉:质监岂能拿食品安全向市民“开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3/2010 14:52:47   来源:和讯网

  6月21日,羊城论坛就菜篮子工程进行热烈讨论。广州市质监局有关人士直言:“安全是买回来的。”他认为,食品要做到安全无毒无害,就必须经过检验、加工、包装等环节,而这些都将计算到食品的价格中。因此,消费者如果想要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就应该为安全付费,不能总希望食品价格越低越好。(《信息时报》6月22日)

  这位质监人士的话,乍看话糙理不糙,细一推敲荒诞不经。

  保证食品的安全需要付出成本,没错。《礼记》记载,周代要求“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最早的关于食品交易时保障其安全的明文规定。以今人视角看,这一规定需经历调研、立法、宣传、执法等环节,不管其如何简化,必要的成本是非付出不可的。之后历朝历代做法,如唐代规定出售变质食物者“杖90”,宋代要求商人按行业登记,也大抵都是市场解决不了的事情政府机构办,而办事总是要花钱的。

  然而,“食品安全靠市民花钱买”,逾越了“保证食品的安全需要付出成本”的底线。比如按这位质监人士意思,“检验”也“将计算到食品的价格中”。请这位质监人士注意,职能部门人员的职务行为,是纳税人已经支付了成本的,怎么可以再计算到食品价格中?这个单无论如何不能让消费者来重复买。

  我们有专门掌管食品安全的部门和人员,消费者已经为食品安全付过费了。可是,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九龙治水”之下还搞出那么多苏丹红辣椒酱、三聚氰胺牛奶、瘦肉精猪肉、石蜡大米、硫磺木耳……非但没有愧色,反而说什么“不能总希望食品价格越低越好”的风凉话,简直就是拿食品安全向市民“开价”,让消费者再出多点钱来买安全。这个逻辑,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

  老百姓不是不愿意付出必要成本,但是警惕、不该承受也无法承受无限扩大的成本。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监管部门及其人员先不要管它们是贵是贱,而应先保障它们都是安全的。富人能够吃到更为精心培育的菜,这点穷人未必有意见;可是,穷人买点便宜的菜,起码你们也得保障它是安全无毒的啊!

  把安全寄放在越来越高的各种费用上,绝不是监管部门应有的思路。这就好比,有关方面不去把车匪路霸打掉,反而提醒司机备多点钱,时刻做好“安全是买回来的”的准备,或者干脆自己收起了“保护费”。这么一搞,有的人倒是安全了、爽了,可普通老百姓,离安全只会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