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效,保障市民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沈阳市蔬菜准出制度》。
2010年5月1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农经委关于《实施蔬菜产品准出制度的意见》(沈政办发[2010]62号)的通知。
意见供包括八条,分别对蔬菜质量合格证颁发制度、蔬菜产品溯源制度、质量公示制度、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沈阳市实施蔬菜产品准出制度是与市场准入制度互为补充,又各有侧重。市场准入制度就是在蔬菜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通过抽样检测,掌握流通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从入口守住质量关。而蔬菜产品准出则在生产源头上,通过查验产地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把住出口关。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