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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项新国标将为乳品消费撑起“保护伞”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3/2010 16:10:56   来源:内蒙古商报新闻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提高乳品安全和科学性,卫生部日前公布生乳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国标由推荐标准变更为强制标准,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据介绍,在新出台的66项食品安全新国标中,有关婴幼儿食品的达29项,对婴儿配方食品、婴儿辅助食品的原料、安全标准以及婴儿食品和乳品中各项营养素的测定等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特别是对近年来食品厂家热衷“攀比”的可选择性添加的DHA(二十二碳六烯酸)、胆碱等成分,也作出了限量要求。此外,国标还严格规范婴儿食品标签,不允许使用“母乳化”、“人乳化”等字样,包装上也不允许出现婴儿和妇女形象,还要注明“对于0~6个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等。日后,乳品包装也将迎来一次“大变脸”。与此同时,除了对婴幼儿乳制品严格把关外,新国标也对面向成人的乳制品加强了规范。特别是对巴氏杀菌乳、发酵乳、炼乳、奶油、奶酪、乳粉等日常消费的乳制品,均在原材料、营养成分、污染物、微生物限量以及相关检测方法进行严格规范。其中对发酵乳等产品,要求使用乳粉生产的发酵乳,必须在醒目位置明显标注“复原乳”、“复原奶”等字样,而对于炼乳等产品,还要求明确标注“不能作为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或类似警示语。在这次新国标中规定,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在标识上将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分别标注“鲜牛奶/乳”和“纯牛奶/乳”,这样就将二者严格区分了。

  据悉,这66项新国标的实施,将为乳品消费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