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由四部门分段分类监管食品小作坊
本报讯(记者 田玥 见习记者 薛白)今后,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将被划分为四种类型,由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实行分段分类监管。5月31日,记者从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并对“小饭桌”的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相互交叉和推诿现象一直存在。《意见》将其划分为食用初级农产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小作坊、餐饮服务小作坊四种类型,分别由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实行分段监管,将为破解小作坊监管难题提供制度保障。《意见》同时明确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的监管,规定要加强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对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即学生“小饭桌”),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办理登记。
此外,我省质监部门今年将以粮食、油脂、乳制品及饮料为重点开展“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力争在每个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一次观摩检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等走进企业观看生产过程,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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