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银行>  正文

两银行卷入承兑汇票纠纷漩涡 浦发状告中冶交行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2/21/2013 09:12:19   来源:新华网

  因一起银行承兑汇票纠纷,浦发银行武汉分行前天将中冶赛迪上海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赛迪钢贸)和交通银行宝山支行告上了法庭。

  两张票据,源于一笔目前涉嫌合同诈骗的钢铁贸易。

  纠纷缘起

  产生纠纷的两张票据,其开票时间为去年5月3日。当时,中冶赛迪钢贸向交易对手采购一批钢材(总金额不明),以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手段。

  中冶赛迪钢贸是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钢铁产品的贸易、加工服务和物流配送。而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旗下的国有工程技术服务型企业。

  中冶赛迪钢贸作为出票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了交易对手,付款银行为交通银行宝山支行。此案所涉及的两张承兑汇票,一张为1000万元,一张为2151459.5元。交易对手将仓单交付给了中冶赛迪钢贸,但并未将货物交付。

  中冶赛迪钢贸的财务人员在5月3日中午得到了前述两张承兑汇票,并交付给交易对手。就在当日,两张承兑汇票又经手宁波市的一家企业和贵州市的一家钢材公司。后者在位于河南的荥阳利丰村镇银行开户,并向其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一位票据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银行承兑汇票在一天内“游历”几省很正常。几家企业负责人会齐聚在银行出票大厅,出票后盖上天南海北好几个章,随后再向银行贴现。而如此操作的目的就在于融资: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可以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

  次日,荥阳利丰村镇银行将前述两张票在内的53张银行承兑汇票,向浦发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转贴现。5月4日当日签订了合同,浦发方面也支付了款项。该笔交易金额超过10亿。此后,前述两张票一直由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方面持有。

  上述人士表示,贴现银行有责任查询贴现人与前手有无真实贸易背景,但这个责任不是很大,毕竟这张票据是真实的。

  7月,中冶赛迪钢贸派人前往仓库查货,遭阻止。7月底,对方明确告知,货拿不走了。随后,上海市宝山区公安局告知,交易对手以合同诈骗罪被刑事立案侦查,这批货物也被列入了立案侦查范围内。

  8月17日,中冶赛迪钢贸以不慎遗失为由,向宝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同时,向交通银行宝山支行申请挂失止付。8月20日,宝山区法院出具公告。

  60天公示期内,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作为利害关系人,并未申报权利。10月20日,宝山区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和公告,做出除权判决,宣告前述两张票据无效。

  浦发方面人士后来称,他们对公示催告并不知情。

  两张票据的到期日为2012年11月3日。到期日前的两三天,浦发银行武汉分行致电交行宝山支行,提示其付款。交行方面告知前述两张票据已被宣告无效,并将相关法律文书传真给对方。

  是否具备公示催告资格

  所谓公示催告程序,是指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相关法律规定,公示催告申请人必须满足两方面条件: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

  在法庭上,浦发银行武汉分行人士认为,中冶赛迪钢贸作为出票人,已将汇票交付给交易对手,并无资格向法院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中冶赛迪钢贸向法庭虚构失票事实,恶意申请公示催告。因此,浦发方面请求法院撤销前述宣告票据无效的民事判决书。

  荥阳利丰村镇银行方面的人士也认为,此案中中冶赛迪公司亲手将汇票交给了交易对手,已不是这张汇票的最后持有人。汇票并未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在社会上正常流通。因此,中冶赛迪钢贸向法院虚构了“遗失”这一事实。

  交通银行宝山分行方面人士则表示,交行宝山支行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停止支付是依照上海宝山区法院发布生效的法律文书操作的。对于浦发方面提出的撤销之前的宣告票据无效(除权)判决,交行方面请求法院予以公正判决。

  而中冶赛迪方面人士则称,自己被交易对手合同诈骗,因此无法获得钢材,是错误地将票据交付给了对方。不过,其在法庭上也承认,“原先票据在我手上,一不小心弄丢了”这种情况并未发生。

  记者咨询了票据从业人员和相关法律人士,皆表示未听闻出票人在交付票据后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例。目前此案尚未宣判。

  前述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银行的经济损失或许不大,但打官司也耗时伤神。类似案件,可以申请公安局冻结该票据,或由出票人提起民事诉讼。(见习记者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