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财经>基金>  正文

谁该为10亿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买单?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1/10/2013 09:27:39   来源:新华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业界关注已久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起草完毕。该《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下称普服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

  据悉,2009年实施的《邮政法》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办法》就是这一法律条文的贯彻。所谓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而普服基金,则是指为了保障给边远地区群众提供基本的、低价的通邮等服务,需要向利润率较高的快递行业征收一定的基金,以防止边远地区通邮成为没人愿意干的包袱。

  上述《办法》引起业界一片哗然。不少快递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缴纳这笔钱。 申通快递董事长陈德军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这一规定不合理。

  不过,有专家认为,目前,民营快递企业的配送范围大多局限在大中型城市,较为偏远的乡村配送目前只有中国邮政旗下的中邮速递能够兼顾。征收普服基金具有合理性,但如何征收、如何管理则需要严格规范。此外,随着电信业发展,普通信件有减少趋势,普服基金也应有动态调整机制。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按《办法》的标准征收,相当于对快递企业增加占其营业额1%~1.5%的税收。粗略计算,每年向快递公司征收的普服基金将超过10亿元。而中国邮政普遍服务基本上由中国邮政集团承担,未来大部分普服基金也将补贴给它。

  对此,有专家也指出,《邮政法》虽然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但同时也规定,国家对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给予补贴。对于民营快递企业而言,合法经营与依法纳税就是其全部的社会责任;以邮政普遍服务基金的方式额外征费,不仅违反费改税的基本原则,而且是典型的二次重复征税。

  

  

  事实上,普遍服务的亏损和补贴一直是中国邮政公司的痛。4年前,我国曾探索通过邮政专营来部分解决普遍服务的亏损,然而,由于民营快递的激烈反对,这一方案最终泡汤。

  有分析人士认为,征收普服基金并不是解决普遍服务亏损的唯一办法。中国可以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普遍服务的网点采取租赁等方式对资质合格的企业开放。通过外包,不仅能提高闲置设施的使用效率,还能收取一定的费用弥补邮政普遍服务的亏损。

  而实际上,有的民营企业曾表示愿意帮邮政经营普遍服务业务,每件收取很少的费用,邮政部门可以和其中的优秀代表合作。这样也能改善邮政企业的经营成本。

  不过,既然《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并且已经发至部分快递企业征求意见。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征收普服基金已成定局。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征收普服基金无疑会给快递企业较大压力,但从长远看最终还是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据了解,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企业利润在0.3~0.6元/件之间。日前,部分民营快递企业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均表示,如果非要向快递企业收取普遍服务基金,快递企业必然会将这部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甚至有业内人士预计,随着人工、燃油、土地成本不断上涨,民营快递企业的日子会越来越紧,普服基金的征收,或将拉开快递业集体涨价的序幕。(杜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