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财经讯 6月29日消息,针对今年前6个月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水平的报道,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今日回应称,这些来自第三方的数据仅是流量,考量理财产品规模的更科学数据应该是存量,即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
近日,媒体引用普益财富的监测数据称,截至6月21日,商业银行上半年共发行银行理财产品7891款,预计发行规模达到8.25万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就已经超越了去年全年7.05万亿元的发行规模。
对此,上述银监会人士表示,市场上这些数据是流量的概念,容易造成误解,更为科学的统计数据应该是存量。他举例称,银行发行1万亿元的半年期产品,和半年内每个月发行1万亿元的一月期产品,在流量上后者是前者的6倍,而在存量上,实际上都只是1万亿元。
银监会透露,去年年末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是1.7万亿元,仅相当于银行业总资产的2%。今年一季度末则增至1.9万亿元,增幅比较稳定。
而流量数据之所以增长过快,主要是短期化的理财产品增多。目前,众多银行发行了大量2天、7天、9天等短期产品。
对此,银监会解释称,这一方面由于投资者面临负利率、股市低迷、楼市限购等,更多资金愿意选择流入理财产品,而银行也顺势推出了多样化的产品。
另一方面,由于今年银行资金面偏紧张,而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发生实际投资之前,按照会计准则可以算作银行的存款。确实存在部分银行靠发行理财产品来揽存,以应对存贷比考核的情况,对此,银监会已经要求银行限期整改。
要求按风险匹配原则销售理财产品
今日,银监会还同时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为此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银监会重点强调了风险匹配原则和信息披露重要性。
《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提出要对客户和产品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其中,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进行每年一次的持续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须披露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和比例
《办法》要求,在募集资金前,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
募集资金后,银行如需调整投资范围、品种和比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调整;客户不接受的,应当允许客户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此外,产品结束或终止时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投资资产种类、投资品种、投资比例、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和客户收益等。理财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应当详细披露相关信息。
据悉,《办法》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并进行调整后,仍会给银行一段时间进行系统的调整,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文/刘中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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