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化工>  正文

粤拟允许液化气掺混二甲醚 商贩合理赚黑气利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化工资讯网
液化气掺混二甲醚形成一种复合燃料,此前鲜有先例,即使标准出台,如何保证标准执行、如何规范管理也是一个关键性问题。”  梁作俭表示,在对广东省《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反馈中,他便提出了监管的问题。

  今年初,媒体对珠三角部分加气站违规掺加二甲醚的现象进行了系列报道,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强烈反响,也引起高层领导关注,一场波及全国的严打整治风潮随之掀起。

  今年7月30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广东省液化气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中,二甲醚在液化气的质量分数不大于20%。

  ,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征求意见期限到9月1日结束。有业内人士透露,如无意外,此标准应会正常颁布。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首先在业内引发了激烈争论,是否一定允许掺加二甲醚依然是一个重要问题,而由此带来的系列民生问题同样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