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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液化气掺混方案出现 二甲醚应声涨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8月26日   来源:中国化工资讯网
●在珠三角地区只有东莞九丰和久泰两家大公司生产二甲醚,在来源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二甲醚势必会涨价。

  ●有业内人士断定,20%只是一个幌子,大规模掺加二甲醚必然产生。而掺气合法后产生的好处,消费者将无法享受,会完全被生产商与中间销售商瓜分。

  ●检测二甲醚浓度的仪器叫色谱仪,每台售价达四五万元,普通消费者根本就不可能去购买来检测二甲醚的浓度。

  王涛(化名),他是广州一个液化气公司的老板。入行11年,当他拿到《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征求意见稿时,感到绝望。

  王涛的公司规模不大不小,多做回头客生意,顾客中有的还是亲朋好友。王涛称,即使在掺加二甲醚最疯狂的时候,他们也从不添加二甲醚。他说,如果这份《征求意见稿》出台,那他们这些小公司的结局将会“很惨”。

  王涛称,如果广东标准正式实施,公司还要去寻找二甲醚货源;如果坚持不掺二甲醚,他的公司在新一轮洗牌中,完全丧失价格优势,甚至会面临倒闭的危险。

  凭着10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断定,20%只是一个幌子,大规模地掺加二甲醚必然产生。而“掺气合法”后产生的好处,消费者将无法享受,会完全被生产商与中间销售商瓜分。

  广州二甲醚,每吨涨了400多元

  王涛告诉记者,在不允许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的时候,很多商家都添加20%甚至更多的二甲醚。如果放开了,允许他加20%,绝对有不法商家敢加到50%。

  “长此以往,整个液化气市场肯定会乱套!”王涛说,方案出台,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王涛说,在珠三角地区只有东莞九丰和久泰两家大公司生产二甲醚,两家公司合起来日产二甲醚1000吨左右,按照添加20%的比例来算,这1000吨二甲醚只够填充5000吨液化气。而珠三角地区日产的液化气有1万吨左右,二甲醚一定会供不应求,在二甲醚来源存在垄断的情况下,二甲醚势必会涨价。

  事实上,在这一方案的影响下,二甲醚价格已应声而涨。7月25日,广州地区二甲醚价格每吨3700元,仅一个月后,每吨已涨了400多元。

  业内人士透露,从全国范围来看,尽管严查二甲醚的力度不减,但在利润的驱使下,部分企业仍顶风作案,仍选择将低价的二甲醚混掺到液化气中。

  现在液化气市场需求正火,商家岂能望利而止步?记者了解到,各地二甲醚企业抓住“机遇”纷纷大肆推涨,各地成交底价均有较大幅度拉升,持续低迷的二甲醚市场终现活跃局面。

  而在广州,据业内人士透露,久泰公司已经着手扩建二甲醚生产基地。

  “在这场添加二甲醚的博弈中,大企业当然会坐收渔翁之利,吃亏的只能是小加气站,甚至会面临被吞并的危险”。王涛说。

  “掺混合法,之前的罚款能否要回”

  今年6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国家能源局着手在全国联合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

  王涛透露,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监管不足,以及行业标准的缺失,此次整顿工作并未收到一针见血的效果。其实,二甲醚在中国走过的路一直就坎坷艰辛。

  2006年开始至2008年上半年,由于国际原油价格的节节攀高和国家政策扶植,全国各地掀起了二甲醚生产建设狂潮,产能扩张之快、规划规模之大世界罕见,短短几年国内产能跃升至1000万吨。

  相对于产能的扩张,二甲醚在应用领域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此前被人们寄予厚望的二甲醚汽车,除了在上海147路公交车上试用过一段时间外,并未得到推广应用,甚至没有得到社会认可。

  如此一来,“超过90%的二甲醚主要用于液化气低比例掺混”,王涛说,二甲醚与液化气的差价较大,掺混有利可图,液化气掺混二甲醚逐渐成为民用燃气领域的潜规则。

  王涛说,质检部门于今年5月将在液化气中添加二甲醚的行为定义为违法行为,规定液化气中二甲醚的质量不能超过2%。前不久,广州有家企业掺了2.1%,就被罚了1万元。“风头紧,很多企业都不敢掺二甲醚了,没想到,一夜之间,形势就来了个大转弯。”

  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往液化气里掺二甲醚不但不违法,而且一下子可以掺加20%,“是不是被罚款的单位可以要求退回罚款?”

  送检二甲醚浓度,一次要掏千多元

  “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归根结底赚的是消费者的钱”,王涛介绍,添加二甲醚的液化气成本下降,即使是按20%掺混的标准定价,但消费者拿到手中的液化气中到底掺了多少二甲醚,以后可能会成一个谜团。

  充一瓶液化气原来需要100元,现在掺了20%的二甲醚降到90元,消费者看似得了10元的利益,但这瓶气里有可能掺了50%的二甲醚,成本仅需70元,这样算下来,跟一瓶液化气需要100元相比,消费者反倒赔了20元。换句话说,如果允许合法掺加20%的二甲醚,中间商和生产商从中受益,消费者将为此埋单。

  王涛介绍,二甲醚虽然是一种新型的较环保燃料,但是它与液化气相比,吸氧量高,消耗得更快,提供的燃烧时间不够液化气长。平时能使用30天的一瓶液化气,添加了二甲醚后可能只能使用20天,这样会多用很多瓶液化气,用户的费用自然会增加。而二甲醚含量越高,使用时间就越短。这样一来,消费者既要承受液化气“质”变差了,还要面对“量”减少的事实。

  除了每次花1000多元送到专业机构检测液化气中二甲醚的浓度之外,从理论上讲,消费者还可以在家自己检测,但实践中却不具备可操作性。据了解,检测二甲醚浓度的仪器叫色谱仪,每台售价达四五万元,“普通消费者根本就不可能去购买来检测二甲醚的浓度”。

  作为消费者,肯定不愿意主动承担这项额外的费用,商家也不会愿意为流动性很强的钢瓶花钱改装。如果昧着良心的商家不顾消费者安危,不改造钢瓶直接添加二甲醚,消费者搬进家的与其说是一瓶液化气,不如说是一颗“定时炸弹”。

  而这种可能并不是不存在。王涛透露,目前,大多数居民家中的液化气,都是由公司上门收气罐,“到底换没换胶圈,只能是燃气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

  标准起草企业九丰公司:

  不出台标准市场更混乱

  如果不出台标准,市场会更加混乱,大企业和规范经营的企业损失会很大。如果出台了标准,就有利于政府进行监管和引导,而不是一些加气站在下面胡乱掺混。

  如果出台标准,一定要严格规定掺混的上限。其次是防止经营者欺诈,混合气体在销售时,一定要向消费者明示这是混合气体,不是液化气。再次是为杜绝安全隐患,出台标准时一定要规定,掺混气体必须专瓶专用。至于液化气钢瓶的改造费用,应由经营者来承担。

  山东掺混标准流于形式

  山东:2007年8月,山东省建设厅、质监局、公安厅联合出台文件,批准临沂久泰能源二甲醚作为民用燃气应用。这成为二甲醚地方标准的航标。但据媒体报道,山东这个地方标准出台三年之后,在不自觉间流于形式。

  贵州:继山东之后,贵州成为出台相关地方标准的第二个省份。2009年7月,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二甲醚作为城镇燃气推广使用的意见》,确定二甲醚作为一种新型民用燃料在全省推广使用。

  重庆:2009年12月1日,重庆市质监局发布的《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地方标准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二甲醚复合燃料混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标志、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充装等,为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的安全应用和市场规范提供了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