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文化>  正文

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为万众创新保驾护航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21/2015 12:10:57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这是一个文化泛滥的时代,也是一个文化饥渴的时代,因为原创少,精品的原创更少。一个缺乏文化原创能力和活力的民族,无论在经济上取得怎样辉煌的成果,都只能是一个跛足巨人。只有加强对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才会有更多的原创、更好的原创。”

  “这是一个文化泛滥的时代,也是一个文化饥渴的时代,因为原创少,精品的原创更少。一个缺乏文化原创能力和活力的民族,无论在经济上取得怎样辉煌的成果,都只能是一个跛足巨人。只有加强对文艺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才会有更多的原创、更好的原创。”

  —作家张抗抗

  本报记者 何苍报道

  “时至今日,我们应该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知识产权。”全国人大代表刘伟如是说。

  刘伟是广东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受到鼓舞的形势下,科技类的企业前景普遍被看好。但是,刘伟并没有光顾着高兴。

  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他简略地提到了曾因研发成果被盗窃而损失数以亿计的损失的事情,并着重提到了在知识产权领域,企业维权的困难程度。

  “最后赔了我们390万,但我们的损失数以亿计。类似这样的例子其实非常多,维权的难度也很大。像我们这种—不能说明星高科技企业—至少也是大型的企业,维权都这么困难,中小企业就更难了。”他说。

  这并非个例。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效果差的现象,即使在知识产权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依然普遍地存在。

  创新是科技发展的源动力

  数据显示,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并且,在这些发明专利当中,企业所占比重不足50%。而在美国,这一比率早在2008年便已近90%,也就是说,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

  企业本来也应该是创新的主力军。因为对于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而言,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产,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

  可是,如果没有对知识产权的强有力的保护,哪个企业愿意、又有哪个企业敢在研发创新方面进行大量地投入呢?

  甚至于,有些过小的企业连申请专利的勇气都没有。

  “申请专利对我们来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了专利确实从法律上来说可以得到保护,但另一方面,在申请过程中,我也必须把发明的详细内容公布出来。这样,其实反而不利于我们知识产权的保护。如果别人跟着做,我们这样的小企业,哪有那么多时间、精力、人力、财力来打官司呢?再说,也赔偿不了多少钱。所以,我们不敢申请专利。”湖南一位民营企业主曾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无奈地说。

  的确,知识产权通常能给企业带来“两头儿”—甜头儿和苦头儿。

  根据我国《专利法》中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进行了定义:“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还规定,为促进产业发展,发明人需充分描述其发明的结构与运用方式,以便利他人在取得发明人同意或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是透过专利授权实现发明或者再利用再发明。如此,一个有价值的发明方能对社会、国家发展有所贡献。

  这条规则被称为“适度揭露”。然而,“适度”二字,最难把控。

  “这其实是一个很技术的问题。申请专利确实有一定的模式,能让我们既获得合法的利益,又能够真正地保护自己。这样的模式有很多,比如专利壁垒,就是用很多各种各样的专利来包围核心专利,使得我这一块核心的专利能够得到保障。”刘伟介绍说。

  这也充分说明了为什么越是大型的企业越有魄力大量投入研发,而本该充满创新活力的小企业却只能小心翼翼地用自己最原始的办法守护着自己的知识产权,不敢安心地主动归入专利保护的法律系统。

  从企业角度来说,这样的选择对未来的发展究竟利弊孰多,尚难定论。但可以肯定,这对于我国的整体创新与发展的进步而言,是极大的障碍。

  知识产权是文化的核心

  如果说,对于科技创造与企业发展而言,知识产权是重要的资产,那么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则是核心与灵魂。

  “文化产业主要源自于文化的原创造,没有原创,文化产业就是虚的。”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图书馆原党委书记、馆长詹福瑞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但是,我国现在恰恰缺少文化的原创。“大家都在演节目,但有多少人在编剧?而要鼓励创造,就必须尊重并维护知识产权,否则大家都会去抄袭,不会有原创。”詹福瑞提高了声音说道。对于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琼瑶告于正案,他表示:“这个官司打得很及时,很必要。”

  可是,比起科技发明创造,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困难。科技发明主要是难于取证,但在文化界,即使将作品都白纸黑字地摆出来,原创与抄袭的界限也依然不甚明朗。

  以詹福瑞提到的编剧为例。剧本的创造无非就是涉及人物关系、情节走向、桥段等要素,但是其种类有限,当这些要素被打散、揉碎、改头换面后,就难以判定了。

  更何况,文化的生命在于传播,即使赢了官司、拿了经济上的赔偿,“山寨”作品说不定已经深入人心,而原著作者则无力扭转。

  举例来说,风行当时的“甄嬛体”—“真真是极好的”,读过《红楼梦》的人自然明白该小说的作者亦是红楼的读者,选词用句均受到《红楼梦》影响,不少地方可见其影子,有些句子则完全是原话。说致敬经典也好,说学习模仿也罢,总之现实就是,借着当代的大众传媒方式,红楼口吻的确传遍千家万户,但却是被当作“甄嬛体”来使用和膜拜的。

  不过,出现这样的现象,问题其实已经超出了文化原创的范畴,而涉及到了国人的阅读习惯。不少经典名著都面临着这样的尴尬:说名字谁都知道,问内容也能扯上几句,但真正读过的人却屈指可数。

  “这已经成为了广西师范大学的一个调研—"最读不下去的10本书",根据他们的结果,《红楼梦》是榜首。”詹福瑞半是笑、半是叹气地说。

  作为大众阅读领域的研究者,在国家图书馆工作了10年之久的詹福瑞也认识到了当今的阅读趋势,那就是电子阅读。

  “电子阅读,或者说数字阅读,我们也是在鼓励的,出版部门正在尝试数字化出版。”他告诉记者。

  但是,这个事情没有做起来。

  “为什么做不起来?就是盗版问题不好解决。现在纸质的盗版问题基本控制得比较好,但是数字盗版太普遍,好不容易编一本书,可能你自己还没放出来,网上已经满天飞了。所以,说到底还是知识产权的问题。”他说。

  他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的问题不能从实质上来解决,文化的创造力就永远不会充分地焕发出来。

  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

  总而言之,不管在科技领域还是文化领域,要发展实力,发挥创造力,就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而如何强有力地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必须依靠法律的力量。

  詹福瑞特别强调了文化立法:“文化立法是最滞后的,总共才多少部?没有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文化是无序的、没有法律依据的发展,知识产权当然就得不到保护。”

  为此,詹福瑞已经数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建议,但是文化立法的进展依然缓慢。另一方面,即使是已经存在的法律,也并没有被严格地执行。

  “这主要是因为没有看到这个问题对民族创造力的保护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这一点,多少年了,美国、欧洲一直在指责我们没有做好,而我们也确实是没有做好。”詹福瑞说。

  对此,刘伟亦谈道:“在美国,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很容易让一家高速发展的企业倒闭。可是咱们只是不痛不痒地罚几百万。我建议在策略上还是要加强力度。”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20多个部委联合制定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这是指导未来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在这份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目标,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助力创新创造创业。

  “对于核心的技术,我个人认为还是应该要去申请专利,因为核心技术的保障如果不依靠政府和国家公认的体系,是很难的。”刘伟建议,“政府应该给予资助。据我们了解,中小企业有数以百项计的技术,而申请专利是一个科学的过程,政府应该给予他们引导和资助。”

  其实,不仅是专利申请需要引导,申请成功之后,如何运用、如何保护自己的专利,一旦出现纠纷之后应该如何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过程都需要专业和权威的引导。因为,专利纠纷问题往往是拉锯时间长,难以调解,一般的企业不仅没有相关的人力,也根本耗费不起这个精力。

  据报道,在天津市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聚集的东丽区海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近期成立了本市首家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弥补知识产权权益纠纷化解领域的空白。今后,调委会将实施一站式接案,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专利咨询、司法流程、民事调解等多个层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为该区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在专利运用和保护上保驾护航,成为企业在专利运用保护上的“体外”智囊团,让小微企业投诉有门。

  类似这样的尝试很有必要。

  除此之外,消费者的正品意识也非常重要。比如,日前深圳市版权协会推出了“E防标”商品防伪认证管理平台,以期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电子管家”。具体来说,就是消费者只需用手机拍下商标上的二维码,立马就能出现产品的版权、专利等信息,明确告诉消费者是否为正品。但是这样的技术手段最终能否起到遏制侵权行为的作用,关键是消费者是否重视正品、愿意花费多一点时间精力和心思去辨别正品。

  只有当全民都提高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度,自觉维护正版、抵制盗版,各类先进的技术手段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也只有当市场中的每个主体都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上升到法律意识的高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个问题,积极主动地寻求法律武器的帮助,知识产权才能在严格地法律执行当中得到实质性的、强有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