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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消费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在搭建中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26/2014 20:01:23   来源:腾讯财经

  9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张沁荣在 “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论坛”上透露,目前,《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已经启动,质检总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建立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正在搭建国内统一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

  数据显示,2014上半年,工商系统针对手机、服装、儿童用品等消费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处商品消费案件4.3万件,案值高达2.3亿元。消费品因关乎着这人们的衣食住行,其质量安全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实际上,《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早在2013年11月就已经正式启动,质检总局成立专门小组,旨在从制度设计上强化对消费品安全的监管,减少和防止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张沁荣在论坛上呼吁理解消费品质量安全要站在新的高度,它关乎经济转型升级。2013年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今年上半年则达到了54.4%,拉动GDP增长4个百分点。消费在当前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对带动经济发增长的作用愈发凸显。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制定我国消费品安全法,迫在眉睫。”她表示,目前,质检总局已启动了《消费品安全法》立法研究,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有关工作。

  她强调,用国际开放视野把握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在质量监管体系上,质检总局已建立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立了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制度,正在搭建国内统一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在消费品质量后市场上,加大力度将消费品纳入产品召回制度覆盖范围。

  在论坛上,针对《消费品安全法》的具体建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产品质量与安全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俊也同样认为,此法应借鉴国际相关法律经验,定位为监管法的内容,以预防为先,控制消费品安全风险。

  他指出,《消费品安全法》不能完全替代,《产品质量法》作为产品质量领域的基本法,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产品责任的内容仍能继续发挥作用。而《消费品安全法》只是在消费品安全监管领域。

  他还建议,《消费品安全法》在主要制度设计上,建立消费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制度 ,建立信息披露、风险警示与召回制度,确立、完善第三方认证、检测制度确立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