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六十年来,黑龙江省的对外经贸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黑龙江省抓住加入世贸组织和全球范围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立足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全省外向型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对外贸易飞速发展,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稳步推进。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省国民经济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
一、对外贸易
1、对外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对外贸易不断得到发展。1953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仅为0.6亿美元,到2008年则达到229.0亿美元,比1953年增长375.4倍,年均增速11.4%,超过同期GDP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全省进出口总值相当于GDP的比重由1953年的6.6%跃升至2008年的19.1%,上升12.5个百分点。回顾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的历程,基本上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9年)为起步阶段。建国初期,为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实行的贸易封锁和禁运,国家采取一边倒的贸易政策,加强外贸管理,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对外,开展了与前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合作。当时黑龙江省出口商品主要是粮食、猪、牛羊肉、木材及部分轻工业品;进口则是军需民用的棉花、布匹、食盐及其他生活用品。1953年国家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外贸出口也相应稳步增加,当年出口额实现0.6亿美元。其中,对前苏联出口占95.3%。到1959年底,外贸出口额创当时历史最好水平,出口额达1.1亿美元。
第二阶段(1971—1979年)为恢复阶段。国务院在1971年提出了要加强外贸机构建设,发展对外贸易事业,当年出口额实现0.3亿美元,比1970年增长72.9%。1975年国务院进一步抓整顿经济、发展生产的工作,为对外贸易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省外贸出口额达0.7亿美元,比1974年增长18.1%。
第三阶段(1980—1993年)为快速发展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黑龙江省外贸事业发展势如破竹。80年代,外贸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通过增设对外贸易口岸和下放外贸经营权,改变了高度集中的外贸经营管理体制;通过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激发了外贸企业经营活力;通过实行外贸减亏增盈分成制度和地区差别的外汇分成制度以及出口退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出口。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黑龙江省对外贸易发展的活力显著增强。从1981年初,国家批准黑龙江省自营进出口贸易权开始,黑龙江省便从出口货源省份变为内地口岸省份,直接面向国际市场,当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6亿美元,居全国16位;1987年实现进出口总额9.6亿美元,居全国12位。到1993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30.5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66.3倍,年均增长32.4%,进出口额居全国内陆省份之首。
第四阶段(1994—1999年)为调整阶段。1994年我国政府开始了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新一轮全面的外贸体制改革,开始运用价格、汇率、利率、退税、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调控对外贸易。同时,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先后提出了“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多元化”战略、“大经贸”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但由于受到宏观调控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增长速度一度出现明显减缓,甚至出现负增长,1999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21.9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9.0%,比1994年下降9.9%。
第五阶段(2000—2007年)为加速发展阶段。伴随着世界经济的恢复,我国宏观经济也逐步从通货紧缩的阴影中走出,尤其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得全省对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此期间,全省对外贸易飞速发展,实现了一年一大步,三年翻一番的良好局面,2006年突破百亿美元关口,2008年突破两百亿美元关口,加速增长趋势明显。2008年全省实现进出口总额229.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6.7倍,年均增长29.0%,高于全国年均增幅5.5个百分点。
2、贸易方式灵活多样,以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为主。建国以来,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变化,提高对外贸易发展水平,黑龙江省采取多种方式发展对外贸易,取得显著成效。
(1)一般贸易居主导地位。2008年全省实现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149.5亿美元,比1993年增长17.1倍,年均增长21.3%,所占比重由1993年的25.0%上升到2008年的65.3%,提高40.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实现111.0亿美元,增长16.4倍,年均增长21.0%;进口实现38.5亿美元,增长19.6倍,年均增长22.3%。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黑龙江省对外贸易方式结构良好。2008年黑龙江省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额比重比全国高20.6个百分点。高比重的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有利于带动和激发地方经济的增长,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2)边境小额贸易成效显著。黑龙江省位于祖国东北部,与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相邻,边境线长2981公里,由于地缘优势,边境贸易在黑龙江省对外贸易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1996年国家批准实行边境小额贸易,使得黑龙江省边境贸易日趋活跃。近年来,随着俄罗斯政局的稳定,黑龙江省边境小额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2008年全省实现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55.7亿美元,比1993年增长11359.8倍,年均增长86.4%,所占比重提升24.3个百分点。
(3)其他贸易方式发展步伐加快。在边境小额贸易快速增长的同时,其所占比重在2002年达到峰值42.6%以后逐渐下降,而其他贸易方式逐渐上升。2002—2008年六年间,全省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由18.5亿美元发展到55.7亿美元,所占比重由42.6%下降到24.3%,下降18.3个百分点;其他贸易方式进出口总额由1.8亿美元发展到13.1亿美元,增长6.3倍,所占比重由4.0%上升到5.7%,提高1.7个百分点;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总额由3.7亿美元发展到8.1亿美元,增长1.2倍;对外承包工程货物出口总额由5768万美元发展到1.9亿美元,增长2.4倍。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对外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为主。但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经济外向度不断提高,“引进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走出去”对外投资企业不断增加,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以及其他贸易方式也随之发展,对外贸易方式更加灵活,效果更为明显。
3、经营主体多元化,私营经济居首位。建国以来,我国外贸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改革。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贸体制改革持续深入,经营主体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在对外贸易市场中的份额不断萎缩,私营企业的力量迅速崛起。同时,随着黑龙江省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投资与贸易的互动效应也更加明显,越来越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入到对外贸易队伍中来。2008年全省私营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171.9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399.6倍,年均增幅高达1.1倍,所占比重由2000年的1.4%迅速提升至75.1%,居各种经济类型首位。国有企业实现进出口总额42.2亿美元,增长74.5%,所占比重由80.9%下降到18.4%,其主体地位从2004年起已被私营企业所取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3.9亿美元,增长1.9倍,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比2000年的2.5%提升3.6个百分点。
除了私营企业的抢眼表现之外,黑龙江省外贸领域的另外一个亮点就是,个体工商户从事进出口贸易从无到有。随着2004年7月1日我国新外贸法实施,个体工商户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开展对外贸易,2004年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进出口总额仅为21万美元,2008年已经跃升至159万美元。
4、开拓市场取得成效,贸易伙伴日益广泛。建国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以来,黑龙江省积极实行国家提出的市场多元化战略,贸易空间不断拓展。截止到2008年,与黑龙江省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由改革开放之初的几十个已经发展到210多个。特别是加快了对非洲和拉美市场的开拓,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非洲有贸易关系的国家由2000年的33个发展到2008年的56个,贸易额由3410万美元增加到6.5亿美元,增长18.2倍,年均增长44.6%;与拉丁美洲有贸易关系的国家由27个增加到45个,贸易额由3443万美元增加到8.8亿美元,增长24.6倍,年均增长50.0%。从贸易规模来看,处在第一位的是欧洲,2008年,全省对欧洲实现进出口总额136.6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59.7%;处于二、三位的是亚洲和北美洲,分别实现58.8亿美元和15.9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25.7%和6.9%;从发展速度看,增幅最高的是拉丁美洲,比2000年增长24.6倍,年均增长50.0%;处于二、三位的是非洲和北美洲,分别增长18.2倍和9.0倍;从国别看,对俄贸易居首位。2008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再次突破百亿美元大关,进出口额达到110.6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29.8%,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48.3%,占全国对俄进出口总额的19.5%。美国、韩国、德国分别位居二、三、四位,分别实现进出口总额14.4亿美元、9.6亿美元和7.3亿美元,比2000年分别增长8.9倍、1.9倍和9.4倍。
5、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日趋合理。建国以来,随着对外贸易总量的迅速增长,黑龙江省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也出现重大变动。就出口结构而言,从建国至改革开放初期,全省出口商品中初级产品和资源性产品占有较大比重,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较小。为实现出口的持续增长,黑龙江省积极调整出口商品结构,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工业制成品比重不断提升。1990年,工业制成品和初级产品所占比重已平分秋色,分别为50.9%和49.1%;到1998年,工业制成品和初级产品所占比重已变为76.0%和24.0%,工业制成品成为全省出口贸易的主力军。进入21世纪以来,全省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尤其是机电产品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8年,全省工业制成品所占比重已攀升至93.5%,比2000年的69.7%提升了23.8个百分点。出口的大宗商品主要有服装及衣着附件、机电产品、农副产品和鞋类,其中机电产品出口由2000年的2.1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39.2亿美元,增长17.7倍,年均增长44.2%,高于同期全省出口年均增幅8.6个百分点。全省出口商品结构实现了质的飞跃。
在出口商品不断优化的同时,进口商品结构亦趋于合理。国民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所需的机电产品、国内短缺的资源类商品进口增幅较高。2008年,全省初级产品实现进口32.0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4.2倍,年均增长22.8%,占进口总额的50.6%;工业制成品实现进口31.3亿美元,增长2.4倍,年均增长16.6%,占进口总额的49.4%;二者占进口额之比由2000年的0.7:1变为2008年的1:1。进口的大宗商品主要有机电产品、原木、原油、高新技术产品和氯化钾等。其中,机电产品进口由2000年的3.8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13.4亿美元,增长2.5倍;原木进口由1.8亿美元增加到11.6亿美元,增长5.4倍;原油进口由853万美元增加到9.8亿美元,增长114.2倍。目前黑龙江省进出口贸易已逐步步入出口高附加值商品增多、进口以资源性商品为主的良性循环的轨道上。
二、利用外资
利用外资是加速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黑龙江省紧紧抓住产业转移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拓宽吸收外资渠道,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努力提高引资的品质和水准,利用外资取得了长足发展,外资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1、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成效显著。黑龙江省的利用外资始于“一五”时期。当时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刚刚开始,我国利用前苏联政府向我国政府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建设了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中,黑龙江省有22个。这些项目的建立,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改革开放后,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实行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地引进外资,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从1979年到2008年,全省累计签订利用外资合同金额281.5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53.7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225.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204.5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65.8亿美元。2008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再次突破20亿美元,达26.6亿美元。单位投资规模也从初期的几十万美元提高到2000多万美元。改革开放以后黑龙江省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91年)属于开创局面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有关利用外资的立法尚不完善,同时各种基础设施也较落后,外商对在我国投资有顾虑。因此,黑龙江省利用外资发展缓慢,投资规模呈渐进性低速增长。1979年到1991年间,全省累计签订合同金额8.5亿美元,年均为655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8亿美元,年均为5248万美元。
第二阶段(1992—1995年)属于高速发展阶段。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十四大召开使我国对外开放步伐又一次加快,从而使利用外资在这个阶段实现飞跃式增长。1992年到1995年间,全省累计签订合同金额44.4亿美元,年均为11.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6.5亿美元,年均为4.1亿美元。
第三阶段(1996—1998年)属于调整恢复阶段。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黑龙江省利用外资的项目数与合同金额从峰值开始回落,但实际利用外资实现了质的飞跃。1996年到1998年间,全省累计签订合同金额25.6亿美元,年均为6.4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6.9亿美元,年均为6.7亿美元。
1999年至今为第四阶段,属于稳步提高阶段。外商投资的重点由注重数量转向注重质量,外资经济的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1999年到2008年间,全省累计签订合同金额202.9亿美元,年均为20.3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4.3亿美元,年均为15.4亿美元。
2、外资来源日趋广泛,香港地区为亮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黑龙江省的工业基础优势和资源优势,举办了一系列专业化有针对性的招商活动,收到明显成效。黑龙江省利用外资从最初吸引大量的港澳台资金项目,发展到2008年底已有79个国家和地区前来投资合作,外资来源日趋广泛。2008年,投资额(以实际利用外资计)居前五位的国家和地区为香港、维尔京群岛、新加坡、美国和韩国,分别为7.7亿美元、7.4亿美元、2.1亿美元、1.6亿美元和1.4亿美元。外资的大量引入加快了黑龙江省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
3、投资方式发生变化,独资经营成为外商的首选。在外资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中外合资作为一种“双赢”的引资、投资方式曾被广泛采用,并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成为外资经济的主要存在形式。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善,不确定性风险的降低及投资政策的逐步统一、规范和透明,外资企业迅速发展起来。2001年,外资企业首次超过合资企业成为外商来黑龙江省投资的主要形式。2008年,外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金额为10.7亿美元,占合同利用外资总额的62.7%,以绝对优势成为最活跃的投资方式。
4、投资领域不断拓展,外资流向仍以第二产业为主。改革开放之初,外商来黑龙江省投资的领域仅限于制造业、建筑业和少数服务业。随后的三十多年间,外资经济不断拓展投资领域,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向第三产业延伸的步伐明显加快。目前,除教育行业外黑龙江省各个行业均有外资入驻。虽然外商投资领域不断拓展,但依托黑龙江省的工业基础优势,第二产业引资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尤其是国家实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装备、能源、石化、食品、医药和森工六大产业基地成为外商投资热点。2008年,全省一、二、三产业实际吸收外商投资分别为1.0亿美元、16.2亿美元和8.2亿美元,分别占外商投资总额的4.1%、63.7%和32.2%。
5、战略投资者明显增多,大项目的带动作用逐步显现。进入新世纪以来,黑龙江省紧紧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机遇期,通过强有力的对外宣传,不断创新招商方式,推动投资主体由以中小企业为主向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的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来黑龙江省投资的大企业明显增多。1998年,在黑龙江省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仅有9家投资19个项目,2008年则发展到36家投资52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引进,一方面提升了黑龙江省的产业发展水平,另一方面为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三、经济技术合作
黑龙江省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是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发展起来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丰富,国民经济门类比较齐全,拥有雄厚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力量。经过近三十年的努力,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蓬勃发展。截止到2008年,全省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劳务合同金额75.9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1.6亿美元。特别是2007年,黑龙江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事业又向前迈了一大步,签订合同金额首次突破10亿美元关口,达13.9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0倍;完成营业额6.9亿美元,增长19.6%。2008年,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黑龙江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金额大幅下降,签订合同金额6.5亿美元,比2007年下降53.1%;但营业额仍保持上升势头,完成营业额8.1亿美元,增长18.6%。
随着国际知名度的提高,黑龙江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领域不断拓宽,从最初的种菜和普通民用建筑施工,发展到承建高层建筑、公路、桥梁、铁路建设以及火电、水电电厂总承包交钥匙工程等大型高新技术项目。哈尔滨铁路局承建的后贝加尔民用住宅项目、黑龙江乡镇企业建筑安装公司在乌苏里斯克温车辆厂承建的装修工程等项目被当地政府树为样板,并要求更广泛的合作。黑龙江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援建缅甸国家第一体育馆,以及后来陆续援建孟加拉国的马岭南达、卡洛多亚等四座公路大桥项目,全长8018.7米,被评为优质工程,受到广大用户好评。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公司是我国最具有实力的电站建设公司之一,在国际市场有很高的声誉,已先后承揽了巴基斯坦、菲律宾、越南、伊朗、孟加拉、柬埔寨、苏丹等国家17个大型火电站、水电站、联合循环电站的交钥匙工程或提供电站成套设备,总装机6658MW,创汇11.3亿美元,仅苏丹麦络维输变电一个项目就完成营业额1.1亿美元。黑龙江省承建的对外承包工程以守合约、优质服务在国际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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