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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对湖南城市化进程的约束效应及对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9年7月1日   来源:湖南省统计局

  城市化与资源环境之间是一个互动的动态演化过程。一方面,城市化进程不可避免地对资源环境产生影响,导致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另一方面,资源环境又会对城市化进程产生制约,导致约束效应。当前,湖南城市化进程正高速推进,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必然会造成现有资源的紧张和环境压力的增大。本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根据湖南城市化进程的现状特征,揭示资源环境对湖南现阶段城市化的约束效应,并为突破这种约束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湖南省城市化进程的现状特征

   

  (一)城市化水平偏低,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

   

  2008年,全省城市化率为42.15%,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相关资料表明,目前世界高收入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已达78%,中等收入国家达到58%,世界平均水平为46%。根据雷?诺塞姆用S型曲线三阶段理论概括的城市化进程一般规律,湖南城市化进程正处于中期加速阶段(30%<城市化率<70%)。湖南城市化水平一直低于全国水平,且当全国于1996年(30.48%)进入城市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后,这种差距进一步拉大。而当湖南于2000年(29.75%)进入城市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后,城市化率年均上升1.55个百分点,快于全国1.19个百分点的速度,与全国的差距也由6.47个百分点,缩小为3.55个百分点。

   

 

   

  (二)工业化水平较低,城市化进程更为滞后

   

  2008年,湖南省非农产业比重达到82.0%,落后于全国水平。按照钱纳里的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的一般模式,工业化应该处于6、7阶段之间,但将湖南现有人均GDP折算成1997年美元币值以及当前的城市化率都只是处在3、4阶段之间,滞后于工业化水平。此外,湖南城市化进程也滞后于就业结构的转变。非农从业人员比重一直高于城市化率,其增长速度也明显快于城市化进程。 2000年~2008年,城市化与农业从业人员偏离系数①为-0.19,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农业劳动力非农化转变的格局依然比较明显。

   

 

   

  (三)城市体系较齐全,但核心区发育不充分

   

  到2008年,全省有建制市29个。其中,特大型城市1个,较1990年没有变化,其非农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1%,低于全省非农人口4.1%的年均增长率;大城市个数由1990年的0个增加到5个,是城市规模体系变动的主要推动力,其非农人口占全省的比重最大,达32.5%;中等城市个数较1990年增加1个,非农人口所占比重在1990年~2000年间迅速下降,2000年后企稳;小城市数量减少2个,但平均人口规模扩大,2000年后其非农人口所占比重下降较快。虽然作为首位城市的长沙相对突出,但其余大城市非农人口都没有超过70万,核心增长极的长株潭地区极化作用不够明显,人口、经济等要素净流出现象严重。

   

 

   

  (四)城市分布不均衡,东西发展程度差异大

   

  从空间分布来看,湖南城市大致是沿京广线呈东西分异的格局,空间分布不均衡。长株潭地区城市化率最高,为55.04%;大湘西地区城市化率最低,仅为32.58%,相差22.46个百分点。沿京广线的“一点一线”地区,共有15座城市,超过全省城市数的一半,其中特大型城市1个,大城市4个,中等城市2个,小城市8个。该地区6个地级市的全部人口仅占全省人口总数的44.8%,但城镇人口却占全省一半以上,城市面积占全省的69.2%,建成区面积占全省的64.0%,城市化率全部在40%以上,恰为城市化水平排前6位的地级市。由于东西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体现在城市化进程中就是人口向经济发达地区集中。

   

    二、现阶段湖南城市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

   

  根据湖南城市化现状特征和发展趋势来看,今后几年湖南每年新增城镇人口约为130万人,处于城市化中期加速发展阶段,也是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的加速阶段。由于湖南城市化进程滞后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转变,且城市分布不均衡、东西发展程度的差异较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进一步向大城市集中。而当前湖南城市规模普遍不大、容量有限,在扩张和发展过程中的集约化程度不高,资源耗费明显加快,环境压力显著增大。2009年,湖南的资兴、耒阳、冷水江三个县级城市已被国务院确定为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已面临着资源型城市的经济转型的问题。不断涌现的水、大气、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将导致湖南城市生态承载能力降低、人居环境变差和城市环境竞争力的减弱,进而排斥居住人口、企业资本的进入和削弱环境要素对城市的支撑,抑制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资源环境问题对湖南城市化进程的约束效应如下:

   

  (一)资源耗减加快,约束城市化进程

   

  1、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城镇布局不相匹配。湖南水资源总量较丰富,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频发。首先,年际差异较大,年内分布不均。2008年,全省平均年降雨量1396.2毫米,较上年偏多10.2%,比多年平均偏少3.7%,位居1956年以来的第34位,属平水偏枯年份。受季风气候的影响,湖南的降雨量呈明显的季节性。年内降水主要集中在汛期(4月~9月),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62.9%,同期径流量占全年的59.4%。其次,水资源在空间上分布不均,与城镇人口分布、工农业生产布局不匹配。湖南省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51.2%,且为降雨高值区,水资源非常丰富,但山区耕地面积较少;而丘岗地区和平原地区属降水低值区,水资源较缺乏,但耕地成片。湖南两个降水低值区,一个处于湘北洞庭湖区;一个处于衡邵丘陵区,由湘中干旱走廊向南北延伸,北至长沙,南到永州。这两个区域却是全省城镇人口最集中、工业最发达的地区。正是由于水资源在年际、年内变化大,且与城镇人口分布、工农业生产布局不匹配,造成湖南历史上水旱灾害频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集中的程度越来越高,水资源的分布却是分散的,湖南水资源与城镇布局不匹配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2、人均土地资源相对不足,用地方式依然较为粗犷。湖南国土面积为21.18万平方公里,多山地、丘陵,占全省总面积的66.6%,盆地、平原占27.0%,水面占6.4%。人均土地面积不到全国水平的一半,人口密度是全国水平的两倍多。2000年~2008年,湖南城市化水平提高12.40个百分点,建成区面积增加395.9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净减少13.26万公顷。据测算,今后每新增100万城镇人口,需新增城镇用地38平方公里,将减少耕地面积1.5万公顷。全省城镇人口与建城区面积的增长弹性系数由2000年的1.66下降到2008年的0.66,城镇人口增速已低于建成区面积的增速。可见,全省城镇人口的增加和城市面积的扩展并不协调,用地方式处于外延性的粗犷式的扩展时期。城市化作为侵占耕地的一个重要驱动力,一方面导致耕地被大量挤占,另一方面又因不充分的人均耕地面积和18亿亩红线的政策底线对城市化的发展造成了约束。

   

  3、能源消耗需求增加,短缺问题可能加剧。湖南是一个能源较为贫乏的省份。以2007年为例,全省人均拥有一次能源产量0.9081吨标准煤,只相当全国平均水平1.8023吨标准煤的50.39%。常规一次能源只有煤和水电,无油无气,一次能源自给率为57.24%。从外省净调入各类能源5638.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1.13%;从外省调入煤炭折合原煤3161.96万吨标准煤;从省外调入原油451.72万吨,进口原油201.78万吨;从外省输入天然气5.84亿立方米。随着湖南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和住宅的大规模建设需要大量的能耗密集型产品,居民生活用能的增量也不断增长,能源短缺与城市化的矛盾可能加剧。

   

  (二)环境污染加剧,约束城市化进程

   

  1、水污染和浪费普遍,供需矛盾或将显现。湖南在水资源使用方面,浪费和污染现象比较普遍。2008年,全省用水总量为323.6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8.2%,万元GDP用水量下降18.3%,全省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了一定的提升,但仍高出全国水平。全省Ⅳ、Ⅴ类及劣Ⅴ类超标断面占13.6%,Ⅳ、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河长占监测河长的26%,污染河段主要是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超标。2008年,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为9.2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8亿吨,近年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较快,由2000年的66.1%提高到的92.1%。COD排放量88.5万吨,比上年减少1.8万吨,主要是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已得到控制,比上年减少2万吨,但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比上年增加0.2万吨。根据环境部门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算公式和预计的城镇人口的增量,今后几年每年新增生活源COD排放量约为4万吨左右,这对完成减排的任务带来一定压力,要求建设更多的COD减排项目。由于人为的浪费和污染,很有可能在城市化过程中遇到水质性缺水的问题。

   

  2、固体废弃物污染逐年加重,对环境的危害进一步加大。进入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也步入高速增长期。2008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4216.22万吨,是2000年的1.8倍,年均增长率为7.6%;其中危险废物量54.86万吨,比上年增长21.5%。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迅猛增长。2008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542.79 吨,是2000年1.51倍,年均增长率为5.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9.52%,比2000年仅提高9.05个百分点。虽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是2000年的2.13倍,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却比2000年净增42.16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已是一种公害,占用大量土地,污染农田、水源,处理不当还会传播疾病,已成为困扰全省各级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居民生活健康、制约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

   

  3、城市空气质量不容乐观,废气排放污染较为严重。随着湖南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产、生活中废气排放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9248.6亿标立方米,是2000年的2.6倍,年均增长率为12.6%。工业SO2、工业烟尘和工业粉尘排放量较上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但排放达标率都略有下降。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全省酸雨污染依然较为严重,呈现分布范围广、降水pH值低、酸雨频率高等特征。此外,随着城市人均机动车拥有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废气排放污染对空气质量影响将更加突出。2008年,全省城市私人汽车保有量为68.9万辆,增长迅速;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1.16万辆,出租车1.95万辆,分别比2000年增加27.3%和16.4%。城市空气的污染,极有可能降低居民居住环境的舒适度,从而排斥居住人口,阻碍城市化。

   

  三.在资源环境约束下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对策和建议

   

  (一)合理引导,强化“两型”

   

  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带动全省“两型社会”建设,合理引导湖南省城市化进程向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向迈进。

   

  1、将市场手段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法律的调控手段,按照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和完善资源管理体制,促进城市化过程中资源的高效利用。利用市场的供求的关系,制定更为灵活的资源弹性价格机制。根据资源开发利用长远规划,努力提高资源利用配置的边际效益和结构效益,构建资源节约型城市经济体系,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综合效益。

   

  2、将控制污染与循环利用相结合,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对高能耗物耗重污染的行业,要减少产品生命周期中的资源消耗强度,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来削减污染物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延长产业链,将上游企业的废物变成下游企业的原料,梯级利用能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产业、废旧物资回收产业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减少资源原材料的消耗。

   

  (二)调整结构,强化动力

   

  工业化、产业结构调整是湖南省现阶段城市化的根本动力。湖南正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要以新型工业化来推动城市化,从而避免西方发达国家走过的“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1、调整产业构成,促进结构优化。对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要立足现有的比较优势,加快设备更新与技术进步,尽快提高产品的质量与档次,形成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此外,加快技术、资本密集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降低一般加工工业的比重,淘汰技术落后、没有资源优势、污染环境的产业,提高关键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加大创新投入,推动科技进步。科技进步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主要推动力。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突破工业化、城市化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在科技进步的影响下,单位GDP的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量等将显著下降。因此,要促使企业走技术创新之路,加大基础科学研究的投入,对企业开展的创新活动,给予必要的财政税收支持、项目资助和信息服务。

   

  (三)完善功能,强化基础

   

  缓解资源环境对城市化的约束,有效发挥城市产生的聚集效应,就必须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承载能力。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城市饮水、用电、用气等设施的建设,更多地通过技术改造提高现有设施的服务能力和质量,减少中间环节的浪费,使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的用水、用气、用电得到更好的保障,普及清洁能源,减少环境污染。继续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保持环保设备的健全与完备,提高污水、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能力。

   

  2、优化城市交通设施。全面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功能,既通过缩短了城市之间的距离,改善运输条件、提高行车速度、降低油耗、缩短居民出行的时间等途径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又改变了城市的空间结构更大程度的实现了城市的聚集效益和集约化发展。从而有效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胁迫。

   

  (四)政策驱动,强化制度

   

  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理念,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能从深层次解决城市化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引导城市化按照科学合理的途径推进。城市化作为伴随社会经济增长及其结构变迁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同样与政策,制度安排及其变迁密切相关。行政干预能影响城市建设用地、投资分配,通过各种发展规划约束城市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重点产业选择、城市和产业的空间布局等。因此,适当的政策干预和制度安排对于缓和城市化对资源环境的冲突能取得巨大的作用。

   

  ① 城市化与非农从业人员偏离系数计算公式为:Ue=△Pu/△Pa-1,Ue为城市化与非农从业人员偏离系数,△Pu为报告期内城镇人口比重变动额,△Pa为报告期内非农从业人员比重变动额。若Ue小于0时,说明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劳动力非农化进程;等于0时,表明二者同步;大于0时,意味着城市化超前于劳动力非农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