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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民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对比分析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9年6月9日   来源: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76元,比上年增加803元,增长16.8%。其增幅比全国平均增长高1.8个百分点,比沿海平均增长高3.7个百分点。其绝对额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大幅缩小,缩小至389元,是 2000年以来差距最小的一年。要实现“十一五”末期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平均水平的规划目标,就要客观评价辽宁农民收入的水平、特点,科学分析与沿海省份之间差距产生的原因,并找出相应的对策。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通过对大量资料的整理,全面分析了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省份之间的差距,及产生差距的原因,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收入快速增长,差距明显缩小

   

  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5576元,比上年增加803元,增长16.8%,收入水平及增幅再创历史新高,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7.1%,继续保持全国第9、沿海九省第6的位置。

   

  1.差距大幅缩小

   

  2000年―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经历了一个缩小―略有拉大―再缩小的过程。到2008年差距缩小到389元,比上年缩小了113元,是2000年以来差距缩小幅度最大的一年。

   

 

   

  2.增速第1,增额第2

   

  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803元,增长16.8%。增速连续两年列九省第1位。增额超过江苏省,由上年的第3位上升到第2位,仅位列浙江省之后。与前位省份中的江苏、广东、福建、山东省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差距分别缩小了7元、27元、74元、147元。与后位省份河北、海南、广西差距进一步拉开,差距分别拉开了301元、204元、337元。

   

2008年沿海九省农民纯收入增加、增长情况

  单位:元/人

地 区

比上年增加

比上年增长%

绝对数

排序

绝对数

排序

浙 江

993

1

12

8

辽 宁

803

2

16.8

1

江 苏

796

3

12.1

7

广 东

776

4

13.8

4

福 建

729

5

13.3

5

山 东

656

6

13.2

6

海 南

599

7

15.8

2

河 北

502

8

11.7

9

广 西

466

9

14.5

3

沿海平均水平

690

13.1

全国平均水平

621

15.0

   

  3.非农产业收入增速加快

   

  2008年辽宁农民从非农产业得到收入2457元,比上年增加391元,增长18.9%。增额超过山东列第5位,增速超过海南、山东、广西上升到第1位。对纯收入的贡献率为48.7%,比上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占纯收入的比重为44.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二、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从收入水平看,在沿海九省中,农民人均纯收入排在辽宁前面的依次为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山东,人均纯收入分别比辽宁高3682元、1781元、824元、620元、65元。收入排在辽宁之后的省份分别为河北、海南、广西,分别比辽宁低781元、1186元、1886元。

   

 

   

  从纯收入构成看,辽宁农民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上。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36元,比沿海平均水平低669元,低24.7%;人均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纯收入421元,比沿海平均水平低345元,低45%。

   

2008年辽宁农民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比较

  单位:元/人

指  标

辽宁

沿海平均

比沿海平均水平增减

增减%

纯 收 入

5576

5965

-389

-6.5

一、工资性收入

2036

2705

-669

-24.7

1、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得到收入

453

288

165

57.3

2、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

977

1492

-515

-34.5

3、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606

925

-319

-34.5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2931

2723

208

7.6

1、一产业纯收入

2510

1957

553

28.3

2、二、三产业纯收入

421

766

-345

-45.0

三、财产、转移性纯收入

609

537

72

13.4

   

  (一)工资性收入比重低、差距大

   

  2000年以来,辽宁农民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重始终在35%左右徘徊,而沿海平均水平在2002年已经达到40%以上,并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辽宁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近五年都在8个百分点以上。

   

辽宁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与沿海平均水平比较

  单位:%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辽宁

37.5

35.8

37.1

36

32.5

32.8

36.7

36

36.5

沿海平均水平

37.4

39.1

41.1

41.8

41.3

43.2

44.7

44.8

45.3

差距

0.1

-3.3

-4.0

-5.8

-8.8

-10.4

-8.0

-8.8

-8.8

   

  从绝对数上看,2000年以来辽宁农民工资性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呈逐步拉大的趋势,到2008年差距达到最大为669元。其中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从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相差515元

   

  2008年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977元,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达到515元, 在上年的基础上又扩大了55元,差距是2000年以来最大的一年。

   

2000-2008年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差距

  单位:元/人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辽宁

470

460

500

501

529

585

721

831

977

沿海平均水平

560

621

660

729

795

973

1122

1291

1492

差距

-90

-161

-160

-228

-266

-388

-401

-460

-515

   

  从沿海九省的数据看,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从2003年起在沿海九省中一直排第7位,仅比广西和海南高。2008年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排第1、2位的浙江和江苏省分别达到3769元、2155元,是辽宁的3.9倍和2.2倍。辽宁与之差距在上年的基础上又拉大了352元和114元。

   

  浙江和江苏省本地企业起步较早,2000年农民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已经分别达到1340、903元,分别是辽宁的2.9和1.9倍。沿海平均水平为560元,是辽宁的1.2倍。可见,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与沿海经济发达的省份相比,差距一直较大。虽然从2006年起,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增速快于沿海平均水平,但由于基数小、水平低,加之“十五”期间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的增额和增速一直低于沿海平均水平,导致辽宁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差距继续扩大。

   

  2.外出从业得到收入相差319元

   

  2008年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得到收入606元,比上年增长23.7%。增速由上年的第3位上升到第2位,比沿海平均水平快9.5个百分点。使得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仅比上年缩小了1元,基本未变。

   

2000-2008年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得到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差距

  单位:元/人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辽宁

154

168

200

275

298

325

402

490

606

沿海平均水平

327

359

432

490

565

638

715

810

925

差距

-173

-191

-232

-215

-267

-313

-313

-320

-319

   

  从沿海九省的数据看,2008年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得到收入在沿海九省排第7位。外出从业得到收入最高的广东省人均达到2082元,是辽宁的3.4倍,辽宁与广东省的差距在上年的基础上又拉大135元。辽宁农民2008年外出从业得到收入只相当于广东1999年的水平。

   

  和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辽宁农民还缺乏走四方、闯市场的魄力。2000年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劳动力比重为9.5%,比外出从业收入较高的广东省低13.6个百分点。到2007年,辽宁农民外出从业劳动力比重提高到13.4%,但仍比广东省低14.2个百分点。

   

  (二)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低

   

  2008年辽宁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快速增长,达到421元,比上年增加75元,增长21.7%。虽然增速比沿海平均水平快12.9个百分点,增额多13元,差距有所缩小,但仍有345元的差距。

   

2000-2008年辽宁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差距

  单位:元/人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辽宁

279

261

272

271

242

282

325

346

421

沿海平均水平

529

517

550

559

573

603

651

704

766

差距

-250

-256

-278

-288

-331

-321

-326

-358

-345

   

  从沿海九省的数据看,2008年辽宁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超过海南在沿海九省排第7位。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北、广东,分别是辽宁的4.8倍、2.6倍、2.4倍、1.6倍、1.3倍、1.1倍。2008年辽宁与前位省份中的浙江和江苏省的差距继续拉大,和上年相比差距分别拉大了57元和35元。

   

  2008年辽宁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中,一产业收入占85.6%,二、三产业收入只占14.4%。辽宁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比重比沿海平均水平低13.8个百分点,比个体私营经济较发达的浙江和江苏省分别低40.5和24.8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由于辽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来源单一,仍以传统的农业为主,二、三产业发展明显滞后。

   

    三、达到沿海平均水平仍需加倍努力

   

  到2008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还有389元的差距。如果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省份平均水平”的要求,则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每年要缩小195元,而从2000-2008年经过八年的时间,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差距才缩小212元。其中2008年差距缩小最大,为113元。因此,到2010年辽宁要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沿海平均水平的目标难度很大。

   

  为缩小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达到沿海平均水平的预期目标,提出三项建议。

   

  1.推动县域经济发展,改善农民收入结构

   

  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对比的主要差距是工资性收入低、比重小。从中折射出辽宁的县域经济发展在带动农民增收方面仍有差距。发展县域经济,特别是重点发展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保鲜、储运等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只有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就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逐步改善农民的收入结构,才能尽快缩小与沿海先进省份的差距。

   

  2.创造环境,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沿海平均水平有差距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外出务工人员少、收入低。其主要原因,一是农民就业观念落后;二是外出务工的信息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引导;三是有关部门的培训力度不够,使农民缺乏应有的技能。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民外出就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外出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增强他们外出务工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同时要鼓励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兴办小厂、小店以及从事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自主创业的农民要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经营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

   

  3.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辽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仍有45%的收入来自家庭经营一产业,而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比重则很低,且多年来徘徊不前。因此,在稳定农民家庭经营一产业收入的同时,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形成从“田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体系,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加工、流通环节利润。只有实现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二、三产业收入比例的合适和合理,才能使目前的差距逐步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