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亦称第三产业。从国际经验和产业结构演进规律来看,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生产社会化程度和市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在经济发展的历程中,一个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000―3000美元时,正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新起点,此时,“财富效应”开始凸现,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结构趋向“高级化”。目前吉林省经济发展正处于这一转折时期,无论是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长动力再造,还是从产业结构升级、发展水平的提升,大力加快推进吉林省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构筑吉林经济竞争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紧迫而重要的战略性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吉林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将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推进经济持续增长和结构优化的主要着力方向,采取多种政策举措促进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层次的提升。总体上看,吉林省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扩展、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发展水平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业的影响力和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主要表现在:
(一)总量突破2000亿元
2007年全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025.44亿元,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6.4%,增加338.37亿元,是有史以来增量最多的一年。2000-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3%,高于同期GDP增幅 0.6个百分点。2008年上半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889.52亿元,同比增长12.9%。
吉林服务业发展情况
年 份 |
GDP (亿元) |
增速(%) |
服务业增加值 (亿元) |
增速(%) |
服务业增加值 增量(亿元)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
1951.51 2120.35 2348.54 2662.08 3122.01 3620.27 4275.12 5284.69 |
9.2 9.3 9.5 10.2 12.2 12.1 15.0 16.1 |
783.89 858.74 958.88 1075.49 1229.93 1413.83 1687.07 2025.44 |
11.7 9.9 10.1 8.3 11.0 13.6 17.4 16.4 |
179.82 74.85 100.14 116.61 154.44 183.90 273.24 338.37 |
2008(1-6月) |
2384.09 |
16.5 |
889.52 |
12.9 |
148.71 |
(二)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演进
随着服务业规模的迅速扩大,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呈现“生产向服务”转移的大趋势。1978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构成比为29.3:52.4:18.3;1988年调整为25.1:47.1:27.8; 2007年变化为14.8:46.9:38.3。产业结构逐步向优化的方向发展。30年间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4.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5.5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上升20.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的次序虽然仍保持“二三一”构成,但这种经济结构已有了本质上的改变。
(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
在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服务业对GDP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按可比价格计算,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0.5%,比2000年高了7个百分点。2000―2007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达到近40%。表明长期以来吉林省主要依靠第二产业为主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成为以第二产业、服务业为主共同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吉林服务业增加值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年 份 |
GDP (亿元) |
服务业增加值 (亿元) |
服务业对经济增长 的贡献率(%)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
1951.51 2120.35 2348.54 2662.08 3122.01 3620.27 4275.12 5284.69 |
783.89 858.74 958.88 1075.49 1229.93 1413.83 1687.07 2025.44 |
33.5 42.9 42.8 33.1 35.8 44.1 45.5 40.5 |
(四)新兴服务业发展较快
随着服务业的较快发展,服务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传统服务业比重下降,新兴服务业发展较快,成为吉林省服务业新的增长点。从服务业增加值构成看,2007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等三大传统服务行业占42.6%,比2000年下降1.3个百分点;而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研服务以及教育、文化、卫生等新兴服务业所占比重逐步提高,2007年这6个服务行业所占比重已达30.3%。其中,教育服务业的比重达到10.3%,成为继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之后的第三大服务行业。
(五)投入总体多元化
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投资完成1748.52亿元,比2000年增长8.4 倍,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3.7%。从投资资金来源看,国有经济占42.9%,比上年下降6个百分点,非国有投资占服务业投资的57.1%,其中私营个体占15.1%,比上年提高 3.9 个百分点,外资经济占1.5 %。服务业已成为吉林省吸纳民间资金的重要领域。从行业看,投资额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13.37亿元、房地产业619.48亿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84.10亿元、教育46.22亿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1.12亿元。增幅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房地产业投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21.5%、87.2 %。从投资结构看,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三个行业的投资占服务业投资59.7%。
(六)吸纳就业作用增强
由于科技进步、生产力水平提高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使第一产业转移出大批富余劳动力,加上人口自然增长,新成长的劳动力的增加,妥善安置就业人员成为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服务业行业众多,集劳动、资金和技术密集型于一体,既能提供简单劳动,又能提供复杂劳动的就业机会。2007年,吉林省服务业从业人员达458.3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0.9万人, 年均递增3.6 %; 2000年以来,服务业新增从业人员数比第二产业多80万人,解决了66.2 %的新增劳动力就业,已成为吸纳劳动力资源的重要渠道。2007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构成已从2000年的50.2:19.1:30.7调整为:44.6:19.2:36.2。
吉林三次产业从业人员及结构变化情况
年份 |
从业人员数(万人) |
从业人员构成(%) |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服务业) |
第一产业 |
第二产业 |
第三产业 (服务业) | |
2000 |
584.3 |
222.3 |
357.4 |
50.2 |
19.1 |
30.7 |
2001 |
585.8 |
216.0 |
365.6 |
50.2 |
18.5 |
31.3 |
2002 |
587.3 |
219.0 |
380.3 |
49.5 |
18.5 |
32.0 |
2003 |
592.2 |
209.5 |
400.8 |
49.2 |
17.4 |
33.4 |
2204 |
563.3 |
227.3 |
431.4 |
46.1 |
18.6 |
35.3 |
2205 |
565.8 |
231.7 |
441.4 |
45.7 |
18.7 |
35.6 |
2006 |
565.2 |
237.6 |
447.7 |
45.2 |
19.0 |
35.8 |
2007 |
564.6 |
243.2 |
458.3 |
44.6 |
19.2 |
36.2 |
二、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吉林省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服务层次也有了明显提升,但由于众多因素的制约,服务业仍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比重持续下降
服务业比重随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产业结构演进的普遍规律。近几年来,吉林省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时出现比重下滑,由2000年的40.2%下降至2007年38.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分别低于服务业发达的广东、上海和北京5.0、14.3和33.8个百分点。2008年上半年,吉林省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降至37.3%,比2007年末下降1.0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下降,看似有悖常规的发展,其实揭示了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市场体制环境、经济增长方式、国际资本流动以及全球制造产业分工的背景下,吉林省服务业发展尚未进入以知识型、效益型、生产配套型为核心,以产业化、规模化、城市化为依托的内生扩张期。
吉林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
全国平均水平及服务业发达省份的比较
单位:%
|
吉林 |
全国 |
广东 |
上海 |
北京 |
2000 |
40.2 |
39.0 |
44.3 |
52.1 |
64.9 |
2001 |
40.5 |
40.5 |
46.1 |
52.4 |
67.1 |
2002 |
40.8 |
41.5 |
47.0 |
52.9 |
69.2 |
2003 |
40.4 |
41.2 |
45.3 |
50.9 |
68.7 |
2004 |
39.4 |
40.4 |
44.3 |
50.8 |
67.8 |
2005 |
39.1 |
40.0 |
42.9 |
50.4 |
69.1 |
2006 |
39.5 |
39.4 |
42.7 |
50.6 |
70.9 |
2007 |
38.3 |
40.1 |
43.3 |
52.6 |
72.1 |
2008(1―6月) |
37.3 |
39.4 |
41.9 |
52.4 |
73.7 |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吉林省处在工业化快速推进阶段,工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0-2007年吉林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5%,比同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2.2个百分点。不同产业间阶段性不平衡发展,导致了三次产业的此消彼长,服务业比重下降是吉林省工业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从长远看,服务业所占比重必然是上升趋势。
(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
近年来,吉林省抓住工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工业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态势。2000―2007年间,吉林省工业增加值有三个年度增幅保持在17%以上,其中2007年增幅高达22.4%。工业投资具有规模大、见效快的特点,而服务业创造的是无形价值,在传统认识上往往把服务业看作是其他产业的附属和补充,实际上,工业化是一个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动态过程。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并不是对立的,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然要求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快发展与现代加工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才能推动制造业进一步走向集约化和高端化。这是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三)市场化程度低
首先是垄断经营项目多,市场准入限制多。服务业中除居民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市场化程度相对比较高以外,银行、保险、电信、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业,至今仍保留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
其次是服务业投资基本上还是以国有投资为主。目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投资仍占42.9%,其中银行、电信、邮电、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行业高达90%以上。
三是服务行业的经营主体单一。绝大多数服务行业中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缺少风险竞争意识,扩张实力有限;大量民间资金难以进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远未形成。
(四)地区发展不平衡
服务业是一个区域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吉林省服务业发展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地域差距明显。全省除长春、吉林两市以外,其它7个市州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2007年长春和吉林两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达60.6%,长春独占41.9 %。这与当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及各市州内部产业结构有一定的相关性。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利于提升吉林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2007年各市、州服务业发展情况
|
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
服务业增加值 (亿元) |
服务业增加值占 全省比重(%) |
吉林省 |
5284.69 |
2025.44 |
100.0 |
长春市 |
2089.09 |
839.69 |
41.9 |
吉林市 |
1008.01 |
375.72 |
18.7 |
四平市 |
475.25 |
148.41 |
7.4 |
辽源市 |
216.50 |
73.70 |
3.7 |
通化市 |
353.63 |
128.23 |
6.4 |
白山市 |
237.45 |
75.15 |
3.8 |
松原市 |
607.35 |
148.74 |
7.4 |
白城市 |
228.61 |
84.66 |
4.2 |
延边州 |
307.36 |
130.66 |
6.5 |
注:各市州相加不等于全省合计
(五)城乡居民消费拉力不强
从对服务业消费需求角度看, 2007年,吉林省消费率(最终消费占GDP比重)为46.2%,比2000年62.7%的消费率下降16.5 个百分点。消费率持续走低,表明城乡居民对消费的需求潜能明显不足,拉力不强,直接制约着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的发展。其原因:一是居民收入水平不高。2007年,吉林省人均GDP达到2549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85.52元,吉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4190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既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3.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0.0%。城乡家庭开销以食品消费为主,占总人口46.8%的农村居民由于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对服务业需求很小。二是居民收入差距悬殊。高收入阶层的低消费倾向和低收入阶层的低消费能力并存,制约消费增长。三是居民对未来收支不确定性预期增强。主要是住房、教育、养老、医疗等增加了人们的支出预期,老百姓将增加的收入更多地用于储蓄和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即期消费。
三、加快吉林省服务业发展的思考
服务业是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大力发展服务业已成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为尽快改变吉林省服务业发展滞后状况,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吉林省提出了“到2009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每年提高1到2个百分点,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左右,发展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根据吉林省目前的实际情况,要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具体应采取下列政策措施:
(一)找准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
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与城市化进程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的。只有人口相对集中,才能形成规模化的交易和运输。只有聚集较高的消费群体,才能形成规模化的市场。从地域看,长春、吉林两市应成为发展服务业的重点区域,应付之以发展服务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核心服务业区。从行业上看,投入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层次多、适合各类人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旅游业、社区服务业应成为吉林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按照世界旅游组织“旅游业每直接增加一个从业人员,就能为社会提供五个就业机会”来推算,吉林省间接从业人员就有22万人左右。因此,如果能使吉林省旅游业再上新台阶,就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促使吉林省的科教力量、文化底蕴、信息技术等"软实力"转化为经济发展水平的“硬实力”,这将使发展服务业与经济强省相得益彰,形成互动互进的良性动力机制。
(二)加速市场化进程
近年来,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进展较快,但部分行业仍存在进入门槛过高的问题。目前非公有经济只是在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和房地产业及社会服务业中占优势,在其他行业中,非公有经济的比重都很低,国有资本过度垄断,缺乏竞争,经营效率差,制约了服务业中一些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因此,应减少市场进入壁垒,逐步使国有资本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同时在管理和服务上给予国民待遇,理顺市场秩序,真正形成各种经济类型充分竞争的局面。认真清理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规定,尽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与开放力度,营造公平、规范、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切实消除体制性障碍,加快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
(三)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多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国家、集体、个人、外资一起上,大力投资服务业,使发展服务业的资金来源、筹集形式和管理方式多样化。同时建立健全优化服务业结构的投资调控体系,强化政府对投资流向的信息服务作用,以确保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凡承诺对外资开放的,应尽快、率先对民资开放;凡法律未限制民资进入的产业,应全面降低门槛对民资开放;凡部门规章对民资设限的行业,应尽快修订,加快民资的有序进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引导资金使用方式。针对吉林省服务业国家投资为主、公有经济比重高于一、二产业的现状,放宽政策鼓励和加快对民资、外资开放服务业市场,积极承接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引导民资、外资投向服务业部门。消除行业的体制性、政策性、管理性障碍,真正放开、放手、放活,引导民间资本的进入;同时要促使现有的国有服务企业建立起新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制度变革中提高生产率,增强竞争力。
(四)优化结构,营造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要振兴传统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仍是吉林省服务业的主体,总量大,基础好,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大,仍是吉林省强化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二是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以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社会服务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一直是吉林省的薄弱环节,总量小、层次低、发展慢。要立足吉林省实际,发挥比较优势,选择重点行业率先突破,尽快建立“覆盖面广、带动力强、增加就业机会多”的现代化服务业体系。三是要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以信息、旅游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贯穿于国民经济的各行业,不仅是振兴繁荣吉林省服务业的新亮点,也是整个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加快新兴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发展平台,尤其是要改革现行不合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大资本投入,增强发展动力,尽快把以信息、旅游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五)扩大开放,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要求,对现代物流、商业、金融等具备竞争条件的领域适度提前开放。因此,应进一步扩大公路、铁路、机场和市政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对外合资合作;加快引进国外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方法,鼓励外商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吸引世界500强跨国公司来吉林省投资合作发展服务业。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健全涉外服务贸易法规,推进“一站式”服务。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发展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医疗保健、工程承包等国际服务贸易,并在外汇管理、出入境管理、金融、保险等方面提供便利。产业发展的演进和经济发展历程表明,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的标志,又是社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集中体现。服务业发展的高度化必须基于诚信和法制的基础上。一如产品质量是制造商的生命线,对于服务业发展而言,服务业的规范服务和服务诚信度至关重要。服务业的特点是相当一部分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事先无法确定,只有在服务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特别是以人力资本为主的行业这种特点更突出,例如教育、会计、律师、咨询等行业乃至物业管理、家庭服务业等都具有这种特点,如果缺乏信用,消费者对服务质量心存疑虑,潜在需求就不能转化成为现实需求。在服务行业中加快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和服务标准的制定等势在必行。吉林省要通过加快“法制吉林”、“诚信吉林”建设的步伐,促进信用体系和行业法规条例的完善,为服务业的大力发展提供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的保障。
(六)培养人才,为发展服务业提供智力支撑
在吉林省乃至全国,缺乏人才特别是缺乏熟悉现代服务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人才,已成为制约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大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要广开渠道,招揽各方面人才,尤其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聘用海外的优秀人才,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同时,更要立足自身力量,加强企业岗位职业培训和大专院校的专业培养,逐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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