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山东小城镇发展势头良好 六方面变化形势喜人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8年7月4日   来源: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小城镇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具有功能城市化、规模小型化,与农村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特点。小城镇所处的地域和空间决定了它不仅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突破口,也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建设和发展小城镇,不仅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而且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小城镇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政策,使小城镇快速发展,呈现出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一、小城镇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山东城镇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镇区面积迅速拓展,财力明显增加。同时镇的发展环境改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尤其是在就业结构调整、经济带动作用、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功能建设等方面都有了可喜的变化。

   

  1、聚集人口能力显著提高。2000年山东平均每个镇人口为34761人,2007年为51133人;镇区人口由2000年的6672人增加到2007年的13403人,镇区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16.6%上升到了2007年的23.2%,增加了6.6百分点。总人口超过5万人的镇2000年只有242个,2007年达到了651个。镇区人口3万人以上的2000年只有48个,2007年达到145个。外来从业人员2000年平均每个镇只有528人,2007年达到了2426人,增长了3.6倍。小城镇在吸纳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逐步发展成为吸纳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及外来人口的重要载体。

   

2000年与2007年万人以上镇及镇区数量对比表

  单位:个

 

镇区

2000年

2007年

2000年

2007年

10万人以上

16

59

4

17

5万人以上

242

651

22

78

3万人以上

850

1217

48

145

1万人以上

 

 

274

484

   

  2、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结构显著改善。小城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第一产业比重持续下降,第二产业比重快速上升,第三产业比重稳步提高。随之而来的就业结构也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逐渐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化。2000年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大致结构是59%、20%、21%,2007年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结构调整为45%、32%、23%。第一产业下降了1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上升了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了2百分点,小城镇在改善农村人口就业结构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3、经济带动作用显著。2000年,平均每个镇财政总收入只有914万元,2007年达到了4651万元,增长了4倍多,镇的财力大幅提高。财政总收入过亿元的镇2000年有5个,2007年达到127个,亿元镇比例由2000年的0.3%上升到2007年的8.8%,镇财政收入占全部乡镇财政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78%上升到2007年的96%。

   

  小城镇经济实力的提升也给当地居民带来了实惠,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由2000年的3094元,增加到2007年的5795元。小城镇的发展带来地区经济的飞跃,促进了城镇化进程,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明显的带动作用。

   

2000年与2007年财政总收入千万元以上镇数量对比表

  单位:个

 

2000年

2007年

10亿元以上

 

3

5亿元以上

 

13

1亿元以上

5

127

5000万元以上

24

296

1000万元以上

382

1085

   

  4、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础设施作为小城镇经济发展的硬件支持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小城镇发展的容量和空间,基础设施水平直接反映了城镇化和现代化的水平,也直接关系到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是衡量小城镇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的重要标准。完善的基础设施可使小城镇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居住人口。2007年,山东境内环镇、镇内、镇村公路形成了网络化,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储蓄网点平均每个镇达到5.4个;市场个数增加,规模扩大,平均每个镇5.9个;有效灌溉面积达到了79%;通自来水、垃圾集中处理的村逐年增加,分别达到了83%和27%;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了89%。

   

  5、社区功能逐步完善。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种社会服务事业取得明显进展,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调查表明,2007年,山东平均每个镇拥有9.1所小学,2所中学,14.3个幼儿园;1.9个医院;2.1个图书馆,1.3个敬老院。平均每个镇有3.1个农技推广服务机构,9.2个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另外,73%的人口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11%的人口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的人口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小城镇综合实力逐步增强。由于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并加以引导,使山东小城镇得以较快发展,综合实力逐步增强。2003年全国千强镇第一次评选山东49个入围,在2005年第二次评选中山东有95个入围,由全国第5位上升到全国第四位。

   

    二、小城镇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小城镇建设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山东取得了很大成功,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推进小城镇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1、部分基层对小城镇建设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一些地方的党政干部没有把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到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来认识。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理论、相关知识和先进经验学习不够,“经营城镇”的理念淡薄。小城镇建设思路不开阔,对小城镇的长远发展缺乏深层次思考;对如何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内在关系研究不深,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城镇建设,重经济管理、轻城镇管理,重工业化、轻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问题。因而未能把小城镇建设作为重要战略摆上突出位置,在认识上缺乏主观能动性,在规划上缺乏前瞻性,在机制和体制上缺乏协调性,过分强调和依赖客观条件。

   

  2、小城镇规模小,难以发挥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小城镇的规模小必然造成发展空间和辐射区域狭小,使得城镇经济难以繁荣起来,城镇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极大影响,导致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小城镇规模小,对资源的集聚能力就小,不仅难以把周边的资源吸引过来,对镇域经济也无法起到辐射作用。由于城镇规模小,金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低,生产要素市场发育不足,使小城镇在人才、项目引进,产品技术更新,产业升级等方面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城镇功能的提高。小城镇只有达到一定规模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理论研究表明:当一个小城镇人口在5万人以上,镇区人口在50%以上时才能产生一定的聚集效应和规模效益。目前山东5万人以上的镇只有45%,镇区人口比重超过50%的也只有12%。因此还需要不断扩大镇区规模,发挥镇的聚集作用。

   

  3、小城镇建设与农业发展的关系不够密切。小城镇位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其功能接近于城市,但在与农村经济的联系上比城市要密切得多。小城镇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正是由于小城镇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这种天然联系,小城镇的发展必然不能脱离农业和农村经济而成为另外一个经济体系。

   

  4、多数小城镇缺乏主导产业。相当一部分镇工业刚刚起步,由于缺乏合理的产业布局,产品没有关联性,龙头企业少,一些企业无法开展合作,产业聚合、盘整资源很有限,产业支撑能力很弱。多数镇企业规模小,产品多半是“大路货”,科技含量低,没有精品名牌,靠资源低成本、产品低价格生存,缺乏独立自主的市场竞争力。

   

  5、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导致小城镇经济发展缓慢。在现行户籍制度下,能够进城经商的农民仍然是“农业户口”,形成了城乡两栖的既非市民又非农民的游离阶层。这些农民户口仍在原籍,并且承包着土地,而就业和日常生活又在城镇,在农村和城镇都拥有生产和生活设施,实际上既无心或无力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农业粗放经营甚至出现土地撂荒,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又无法获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身份和待遇,工作和生活难以稳定。这就必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城镇经济的发展。

   

  6、资金问题是小城镇建设的大问题。 在当前的财政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下,镇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上的投入力度还受“吃饭财政”的制约。虽说各级政府每年有一点投入,但力度太小,有的连城镇维护费都不够,危屋拆建、老城改造就更是问题。不少小城镇基础设施薄弱,缺乏相应的水、电、路、气和环卫等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为使山东小城镇稳步健康发展,发挥小城镇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应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建设准确定位,使其更好更快发展,成为山东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1、对小城镇要进行分类、准确定位。小城镇建设要分类实施,重点是建设那些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第二个层次是重点中心镇,第三个层次是一般建制镇。城关镇和重点中心镇由于规模效益高、建设和管理水平高、非农产业比较发达、吸收劳动力能力强、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明显、城镇功能比较强等方面的优势,理应成为今后小城镇建设的重点。

   

  2、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一方面要从保护耕地出发,制定农村非农用地规划。小城镇发展要尽量少占耕地,对城镇发展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要从动态平衡出发,给予保证。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原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制度,明确土地流转的途径和管理方法。允许小城镇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采取作价入股、出让、转让等方式参与小城镇的开发。与此同时,要建立起有利于农民成为永久性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无后顾之忧。

   

  3、构建多渠道筹措小城镇建设资金的机制。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国家、集体、个人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鼓励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农民带资进镇,买房建房、兴办企业、务工经商;二是以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参与小城镇建设、兴办企业;三是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动员单位、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四是盘活存量资产,以项目为载体实行股份合作方式直接融资。

   

  4、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小城镇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否则,小城镇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建设小城镇时,必须把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摆到突出的位置。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必须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条件,围绕建设工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型、旅游拉动型、资源开发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来确定产业发展的重点和建立主导产业。把发展特色经济同建设特色城镇结合起来,通过培育一、二个产业和几个龙头企业,建立起小城镇发展的支柱产业优势。有了具有特色的支柱产业,小城镇的发展才具有充足的活力和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