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特征的分析,指出当前民营经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必须放宽产业准入限制、必须内外结合缓解融资难题、必须强化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必须大力发展产业集群、必须优化民营企业人力资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广东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自2002年以来,在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多项政策措施扶持下,广东民营企业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呈现出平稳、快速发展的态势。
一、广东民营经济在整体经济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一)总体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347.49万个,比上年增加41.7万个,同比增长13.6%。其中,私营企业62.27万个,增长12.9%;个体工商户280.72万个,增长14.2%。从注册资本金来看,2004―2007年间,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分别为143.45万元、148.52万元、152.86万元和161.91万元,私营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2006年,广东民营企业增加值达到10396亿元,成为全国首个民营经济总量超万亿元的经济大省。到2007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13216.18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占全省GDP的比重为43.1%,比2006年高3.1个百分点。
(二)增长速度快,行业比重高。2003―2007年,广东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5.3%,高于同期全省GDP增速0.8个百分点,2007年民营经济增长对广东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4.4%。从行业门类来看,增加值比重超过40%的有建筑业占43.1%、批发零售贸易业占75%、住宿和餐饮业占85.3%、房地产业占80%。
(三)民营经济投资快速增长。随着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的落实,广东民营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激发了民间投资的热情。2007年,广东省民营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3545.51亿元,同比增长25.1%,比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高7.1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36.9%。
(四)民营经济出口比重显著提高。2007年,广东民营经济的出口总额667.12亿美元,同比增长36.1%,比全省外贸出口增速高13.9个百分点;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8.1%,比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上升10.7个、8.3个、5.5个和1.9个百分点,比重提高明显。
(五)民营经济成为广东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财富,增加了税收。2007年,广东民营经济实现税收收入1775.70亿元,比上年增收361.39亿元,增长25.6%,占全省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6.0%,对广东税收增长的贡献率为18.4%。
(六)民营经济成为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有效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2007年,全省民营企业共吸纳就业人员1926.94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39.56万人,同比增长7.8%;占全省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5.3%,比2006年提高1.7个百分点。
(七)民营商业蓬勃发展。在消费品市场中,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稳步增长。2007年,全省民营批发零售贸易业实现销售额16933.81亿元,同比增长16.2%,连续四年增速高于15.0%。其中,零售额7059.32亿元,增长15.9%。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269.69亿元,同比增长18.2%。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共计8329.01亿元,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8.6%,比2003年、2004年、2005年和2006年分别高3.9个、2.1个、0.4个和0.2个百分点。
总的来说,近年来,民营经济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整体经济中的比重呈持续上升趋势(见表1)。
表1 民营经济主要指标及其比重
民营经济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单位数(万个) |
224.93 |
242.10 |
278.29 |
305.79 |
347.49 |
全省单位数 |
254.60 |
268.60 |
303.56 |
329.95 |
370.90 |
比重 |
88.3 |
90.1 |
91.7 |
92.7 |
93.7 |
增加值(亿元) |
6118.62 |
7329.31 |
8826.99 |
10490.98 |
13216.18 |
全省增加值 |
15844.64 |
18864.62 |
22366.54 |
26204.47 |
30673.71 |
比重(%) |
38.6 |
38.9 |
39.5 |
40.0 |
43.1 |
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 |
112.99 |
187.76 |
299.48 |
490.16 |
667.12 |
全省外贸出口 |
1528.48 |
1915.69 |
2381.71 |
3019.48 |
3692.5 |
比重(%) |
7.4 |
9.8 |
12.6 |
16.2 |
18.1 |
税金(亿元) |
704.12 |
918.17 |
1184.49 |
1414.31 |
1775.70 |
全省税金 |
2989.8 |
3587.23 |
4126.94 |
4964.53 |
6946 |
比重(%) |
23.6 |
25.6 |
28.7 |
28.5 |
26.0 |
从业人数(万人) |
1086.83 |
1380.48 |
1503.11 |
1765.23 |
1926.94 |
全省从业人数 |
4395 |
4682 |
5022 |
5250 |
5450 |
比重(%) |
24.7 |
29.5 |
29.9 |
33.6 |
35.3 |
零售额(亿元) |
4177.68 |
4876.79 |
6166.88 |
7144.78 |
8329.01 |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5587.20 |
6370.42 |
7882.64 |
9118.08 |
10598.14 |
比重(%) |
74.7 |
76.5 |
78.2 |
78.4 |
78.6 |
二、民营经济集中特征明显
民营经济的内部结构与民营经济发展阶段特征息息相关。从广东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来看,主要经历了“集体经济(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个体、私营经济(20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后期)――个体、私营经济和股份制企业(20世纪末至今)”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以发展农业经济、小型工业和餐饮业、运输业等一些传统服务业为主要特征;第二阶段个体、私营经济从事范围逐步扩大到国民经济的大部分行业,包括大多数非物质生产部门;第三阶段是随着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民营经济基本渗透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因此,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第一产业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比重逐步下降,第二产业由于产业工业化进程加快,比重将在一段时期内持续上升,第三产业则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见表2)。
表2 2003―2006年民营经济增加值三次产业比重
单位:%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增 加 值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第一产业 |
7.6 |
7.1 |
6.8 |
6.5 |
13.0 |
第二产业 |
41.3 |
42.1 |
42.8 |
43.8 |
41.0 |
第三产业 |
51.1 |
50.8 |
50.4 |
49.7 |
46.0 |
注:2007年由于第一产业统计口径的调整,对二、三产业产生影响,故与以前年份存在不可比。
从产业结构来看,2006年,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四大行业增加值占整体民营经济的比重分别为39.0%、18.3%、13.1%和8.7%,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保险业等四大门类增加值比重合计仅为14.5%。从2003―2006年的发展来看,工业化进程加快和房地产行业的升温,工业和房地产业比重得以持续上升,而其他六大门类则下降趋势明显(见表3)。
表3 民营经济主要行业占民营经济增加值比重
单位:%
行 业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工业 |
35.9 |
36.4 |
37.4 |
39.0 |
30.9 |
建筑业 |
5.4 |
5.7 |
5.4 |
4.9 |
2.9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4.7 |
4.4 |
4.4 |
4.1 |
0.7 |
批发零售贸易业 |
20.1 |
19.8 |
18.7 |
18.3 |
14.5 |
住宿和餐饮业 |
5.0 |
4.9 |
4.7 |
4.9 |
3.9 |
金融业 |
0.7 |
0.6 |
0.6 |
0.6 |
0.5 |
房地产业 |
10.7 |
11.0 |
12.6 |
13.1 |
10.4 |
其他服务业业 |
9.9 |
10.1 |
9.3 |
8.7 |
6.9 |
注::2007年由于第一产业统计口径的调整,对二、三产业产生影响,故与以前年份存在不可比。
从私营企业分布情况来看,2007年,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贸易业私营企业分别为17.42万个和23.43万个,占全部私营企业的比重分别为28.0%和37.6%;从个体工商户分布情况来看,批发零售贸易业为192.84万户,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重达68.7%,远高于其他门类。
从地区分布来看,珠三角地区民营经济总量大,集中度高。作为改革的前沿阵地,珠三角地区民营经济起步早,发展快,总量大,资本聚集度也较高。2007年,广州、佛山、深圳和东莞四市民营经济总量均超千亿元,分别达到2414.14亿元、2156.12亿元、1812.22亿元和1006.03亿元,四市合计7388.81亿元,占全省民营经济总量的比重为56.7%。
三、广东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与先进地区比较差距明显
广东与浙江比较,民营经济存在以下不足:
1、单位数量大,实力不强。2007年,浙江有个体工商户180.73万个,比广东少100万个;私营企业45.03万个,比广东少17万个。但从注册资金看,广东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本金为2.0万元,而浙江为3.6万元,是广东的1.8倍;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广东为162万元,浙江为192万元,浙江比广东高出18.5%,表明广东民营经济实力远不如浙江。
2、经济总量接近,比重较低。从实现的增加值来看,2007年,广东民营全年实现增加值13216.18亿元,列全国的第一位;浙江预计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2500亿元,列全国第三位。但从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GDP的比重来看,浙江接近70%,比广东高近27个百分点,表明广东民营经济对地区经济的推动能力弱于浙江。
3、民营龙头企业和品牌偏少,创新能力较弱。根据2006年全国工商联公布营业收入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民营企业调研结果,浙江有31家民企进入全国100强,203家民企进入全国500强,而广东进入500强的民营企业仅有9家。在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品牌竞争力50强中,浙江民营企业占有23席,广东只有6席。在中国社科院公布的全国民营企业自主创新50强中,浙江占19席,广东只有8席。由此可见,广东民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创新能力远不如浙江。
4、“走出去”能力偏弱。2007年,广东和浙江私营企业出口额分别为667.12亿美元和501.04亿美元,同比增长36.1%和44.8%,浙江增速比广东高8.7个百分点;广东和浙江私营企业户均出口额分别为10.71万美元和11.13万美元,广东比浙江低0.42万美元,表明广东私营企业单位出口数额不如浙江。
5、吸纳就业能力不足。2007年,广东个体工商户户均吸纳就业人数(按照工商登记口径)为2.16人,浙江为2.17人,略高于广东;但从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来看,差距则非常大,广东私营企业户均8.8人,而浙江16.9人,几乎是广东的两倍。
6、税收收入系数比例偏低。2007年,广东民营经济税收收入占全省税收的比重仅为26.0%,而浙江高达44.7%,比广东高18.7个百分点;从民营经济税收比重与增加值比重的比例来看,广东民营经济税收收入系数为0.60,浙江为0.64,浙江比广东高0.04。
(二)广东民营经济自身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民营经济集中于传统行业。目前,广东民营经济仍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以及传统的第三产业。根据2007年工商登记资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集中了96.8%的个体工商户;制造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则集中了76.4%的私营企业。在基础性行业和垄断性行业方面,民营经济所占比重较小,如在金融保险业,民营经济所占的比重仅为6%。
2、融资难问题仍然困扰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然而,民营企业在向纵深发展中遇到了许多困难,融资难仍然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其原因主要来自五个方面:一是企业财务信息透明度不高;二是缺少可供担保抵押的财产;三是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风险资本投入过多依赖信贷资金,五是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信用环境待改善。
3、民营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广东民营经济的增长,主要还是靠“量”即要素的投入和投资的拉动,而不是通过技术、管理的创新。近年来,虽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逐步树立起了自主创新的意识,但大都苦于人才、技术、资金等的缺乏,创新能力非常弱。
4、产业集群层次不高。产业集群是广东中小企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目前广东产业集群大多以劳动力密集、技术含量低、资源消耗大的传统产业为主(如佛山的陶瓷),发展特色与当前产业政策相矛盾,集群企业开发能力弱。
此外,高素质人才缺乏,家族式管理也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加快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必须进一步放宽产业准入限制,加快民营企业产业升级。政府应当进一步降低包括垄断行业和公共服务行业在内的准入门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这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压力,另一方面也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政府要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并细化《行业准入目录》,有步骤、分门类减少限制,进一步扩大市场范围,向全社会公开禁止非公有制资本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增强市场准入的透明度。政府还应通过财政、税收等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促使民营企业由过去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粗放经营模式向低耗能、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集约经营模式转变。
(二)必须内外结合,缓解融资难题。解决民营融资的问题,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另一方面也要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企业方面:一是要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二是要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理清会计帐册,方便外界审计,使投资者能随时了解财务信息,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政府方面:一是加大金融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担保体系,扶持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支持发展商业性担保,形成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网络;二是发展直接融资,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产权转让、典当、拍卖等方式直接融资;三是加快银行体制改革,增加商业银行的服务意识,推动银企合作,探索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民营企业银行及金融服务组织等。
(三)必须强化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创新是企业保持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民营企业创新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在技术创新方面,民营企业要制定技术创新战略,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建立企业研发中心,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新型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保持技术领先优势。政府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与改造,要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以扶持,如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财政和税收支持、建立企业与科研机构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在管理创新方面,对于具有相当规模的民营企业,要鼓励其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通过提高企业内部市场化程度,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水平;通过建立健全董事会,重新构筑企业全新的治理机制。
(四)必须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产业集群对企业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发展产业集群,一是要制定并实施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和保障措施,形成“省指导、市县操作”的分工格局;二是做强做大产业集群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地政府要积极培育发展主导产业,重点支持优势企业和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通过发展一批,带动一片,提高产业集群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要培育产业集群区域品牌,鼓励和引导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四是要加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集群发展瓶颈,加强以信息咨询、人员培训、产品交易、物流配送为配套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产业集群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必须优化民营企业人力资源。要走出人才缺乏这个困境,需要企业自身和政府共同努力。政府方面,加大教育和培训的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比例关系,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和专业教育,以便在较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民营企业就业人员的素质,为民营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力保证;政府要进一步清理阻碍民营企业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企业方面要重视人才的引进和有效使用,激发企业员工的创新热情。民营企业需要转变理念,在对待人才方面要采取更开明的态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留住人才、引进人才,并将各类人才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企业要营造全员创新的良好环境,激励广大员工的创新热情,推动民营企业向更高更好更快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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