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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化产业迅速兴起 人均产出远高全国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07年12月28日   来源:中国统计信息网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加快天津市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客观、准确地把握天津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是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基本前提,我们利用天津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和近年统计年报资料,对天津市文化产业的规模和结构进行了初步分析。天津市文化产业迅速兴起,相关产业的发展势头强劲,成为发展壮大天津市第三产业的一支生力军。同时,天津市文化产业尚存在着总体规模偏小、结构有待优化等问题,亟待通过文化体制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加大科技投入等措施来提高其竞争力。

   

    一、文化产业范围的界定和分类

   

  对于文化产业,国际社会至今没有形成较为一致的定义和行业划分标准,2003年,由中宣部牵头的“文化产业统计研究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对我国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行业构成进行了界定,2004年3月,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

   

  我国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上述界定,文化产业涉及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的80个行业类别。为满足部门管理需要并结合文化活动的特点,将这些行业划分为9个大类,分别是:

   

  (一)新闻服务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四)文化艺术服务

   

  (五)网络文化服务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七)其他文化服务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另外,为了满足文化体制改革研究的需要,又将上述9个类别划分为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3个层次,核心层包括(一)至(四)4个类别,主要反映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五)(六)(七)3个类别,主要反映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包括(八)和(九)两个类别,主要反映相关文化服务,这是文化产业的延伸。

   

  国家统计局分别对2004年和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结果表明,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有从业人员996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1.32%,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当年全国GDP的2.15%。2006年,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上升至1132万人,占全国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48%,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占全国GDP的的比重上升至2.43%。两项主要指标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表明我国文化产业总体上呈快速发展之势,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

   

    二、天津市文化产业的规模和结构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对文化产业的界定,在对2004年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详细测算分析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对2005年、2006年天津市文化产业的规模和结构进行了连续的测算,其中2004年是使用经济普查资料计算的,2005年、2006年是以当年工业、商业、服务业年报数据为主、结合经济普查资料测算的,从口径范围的把握上、统计方法的运用上以及数据来源上均与国家保持一致,因而测算结果与全国数据有较好的可比性。

   

  (一)总体情况

   

  1、从业人员。2004年天津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为13.63万人,占全市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58%,2005年为13.44万人,比重为2.48%,2006年为13.18万人,比重为2.34%。无论是绝对量还是比重均有一定程度下降,这主要是受“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的影响,该行业在天津市文化产业中所占比重较大,而其从业人员连续两年下降幅度超过7%。

   

  2、增加值。2004年天津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6.91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2.15%,2005年实现80.17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2.17%,2006年实现102.89亿元,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2.36%,总体规模上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3、与全国水平比较。天津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数量尽管有所减少,但在社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始终高于全国水平,2004年高出1.26个百分点,2006年高出0.86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在2004年时与全国水平相当,但2006年略低于全国水平(低0.07个百分点)。

   

  (二)分层情况

   

  核心层主要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因而是名副其实的文化产业核心。该层2004年的从业人员为3.66万人,2005年为3.71万人,2006年为3.80万人,在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6.8%、27.6%、28.9%,人数和比重均略有增长;该层三年来实现的增加值分别为2004年16.47亿元、2005年22.42亿元、2006年24.12亿元,在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4.6%、28.0%、23.4%,其中2005年比重较高,这是特殊情况造成的,这一年某大型集团营业利润有较大调整,扣除此因素,核心层增加值在全市文化产业中比重呈小幅下降趋势。

   

  外围层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以互联网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文化服务,其二是以旅游、娱乐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三是以广告、文化商务代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其他文化服务。该层2004年共有从业人员2.73万人,2005年为2.95万人,2006年为3.03万人,在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0%、21.9%、23.0%,呈小幅增长趋势;该层三年来实现的增加值分别为2004年6.78亿元、2005年8.41亿元、2006年9.69亿元,在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10.1%、10.5%、9.4%,2006年增加值绝对量虽然有所增长,但幅度不及文化产业整体增长水平,因而比重有所下降。

   

  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该层2004年共有从业人员7.25万人,2005年为6.78万人,2006年为6.35万人,在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3.2%、50.5%、48.1%,人数和比重均呈下降趋势;但该层三年来实现的增加值却大幅增长,2004年为43.66亿元、2005年为49.34亿元、2006年为69.08亿元,在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5.3%、61.5%、67.1%。

   

  (三)分行业情况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分类原则,文化产业所涉及的80个行业被归纳为9个大的类别,其中构成核心层与外围层的7个类别属于“文化服务”,构成相关层的2个类别属于“相关文化服务”。

   

  从实现的增加值来看,在9个大的行业类别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始终位居第一,2004年为35.56亿元,2005年为39.84亿元,2006年为58.89亿元,在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3.1%、49.7%、57.2%,不仅占据半壁江山,而且增长势头强劲。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行业始终位居第二,三年来实现的增加值分别为9.39亿元、10.87亿元、12.15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4.0%、13.6%、11.8%。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行业始终位居第三,三年来实现的增加值分别为8.11亿元、9.50亿元、10.19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2.1%、11.8%、9.9%。广播电影电视服务行业在2004年时位居第五,从2005年起超越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提升至第四位,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则从第四位降至第五位,其余依次是文化艺术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新闻服务。

   

  从吸纳的从业人员来看,在9个大的行业类别中,有4个类别的从业人员数量在万人以上。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连续三年位居第一,2004年为6.55万人,2005年为6.05万人,2006年为5.61万人,在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48.0%、45.0%、42.6%,人数和比重均呈下降趋势。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行业始终位居第二,2004年为2.29万人,2005年为2.34万人,2006年为2.34万人,所占比重分别为16.8%、17.4%、17.8%,基本保持平稳。位居第三的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行业,2004年为1.57万人,2005年为1.66万人,2006年为1.77万人,所占比重分别为11.5%、12.4%、13.5%,呈小幅增长之势。位居第四的是其他文化服务行业,2004年为1.08万人,2005年为1.20万人,2006年为1.14万人,所占比重分别为7.9%、8.9%、8.7%。其余5个类别的从业人员数量加在一起只有2万余人。

   

    三、天津市文化产业的特点

   

  从对文化产业总体规模和结构的分析可以看出,天津市文化产业具有如下特点:

   

  1、人均产出水平远高于全国。三年来天津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较快增长,而从业人员数量有所下降,受此双重因素作用,人均创造增加值水平大幅提高,2004年为4.91万元/人,2005年为5.97万元/人,2006年为7.81万元/人。而全国平均水平为2004年3.45万元/人、2006年4.53万元/人,这意味着至2006年,我们的产出效益已经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倍。

   

  但我们也注意到,天津市文化产业三个层次间的产出水平差距较大。以2006年为例,相关层人均创造增加值10.88万元/人,效益最好,核心层为6.35万元/人,低于全市文化产业平均产出水平,而外围层仅为3.20万元/人,尚不及全市文化产业平均产出水平的一半,三年来这种状况基本没有改观,因此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2、发展潜力依然巨大。从总量看,2006年天津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突破百亿大关,达到102.89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4年增长53.8%,相当于每年以24%的速度递增,显示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与兄弟省市比较,我们的总量规模还有待提高,国家统计局测算资料显示,2004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过百亿的省市已有9个,依次是:广东698.92亿元,北京385.94亿元,山东286.86亿元,浙江273.06亿元,上海269.50亿元,江苏258.55亿元,福建137.57亿元,湖南108.83亿元,河南101.39亿元,天津排在第14位,这表明目前天津市文化产业的总体规模偏小,今后的发展空间还十分广阔。

   

  3、相关文化产业较为发达。从前面的层次分析可以看到,2004年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在全市文化产业中占到65.3%,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43.0%)高出22.3个百分点,2006年我们这一比重进一步上升到67.1%,特别是其中的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更是始终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仰仗三星电子有限公司、通广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三星光电子有限公司、英保达资讯(天津)有限公司、雅马哈电子乐器有限公司等一批三资企业的快速发展,使这一工业生产行业实现的增加值在全市文化产业中占据高达57.2%的比重,从这个角度来看,把天津市的文化产业称为“文化工业”也许更恰当。

   

  4、新兴文化产业亟待发展。与相关层的高比重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核心层、外围层在天津市文化产业中所占比重偏低的现实,相关层所包含的行业是文化产业的延伸,核心层、外围层所包含的行业才真正属于“纯粹的”文化服务,国家统计局测算显示,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三者的增加值之比为37∶20∶43,也就是说核心层、外围层合计占到文化产业总量的57%,体现了“文化服务”存在的价值,而天津市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增加值合计仅占全市文化产业总量的32.9%(2006年),差距之大,可见一斑,这种主辅倒挂的局面在短时期内恐难彻底改变,因此还需我们拿出持之以恒的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大做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等核心文化产业,推动诸如网络文化服务、旅游文化服务、文化艺术商务代理服务以及广告和会展文化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文化产业的全面繁荣。

   

    四、对发展天津市文化产业的几点粗浅建议

   

  当前,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走科学发展道路,不断加大创新力度,通过体制改革、结构调整、资源整合、科技进步、人才培养等措施,实现天津市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1、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文化管理部门的职能应从“兴办文化”向“管理文化”转变,管理的重点应真正从“系统内”向“全行业”转变。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做到政、事、企相互分开,按照职能清晰、产权清晰、责任清晰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文化领域的行政管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天津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共同繁荣。

   

  2、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建立公平、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尽快出台一批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特别是在市场准入制度、投融资体制方面应当有较大的突破。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抵制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加强对非法经营活动的治理整顿,铲除各类社会丑恶现象滋生的土壤,保证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

   

  3、统筹规划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合理界定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范畴,做到既要保证充分发挥文化事业的社会职能,又要使文化产业充分走向市场。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领域的投入,集中力量,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为市民提供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积极推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事业单位向企业转制,利用公司化、集团化、股份制改造等经济手段提高天津市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4、充分挖掘天津市的文化资源。我们应对天津市现有的文化资源进行认真细致的分类与评估,在此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突出优势,合理开发,既要盘活历史资源,更要不断创新,依靠科技进步来创造新的文化资源,用市场规则来培育文化产业,用经济手段来调整文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天津市文化生产力水平。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天津市在艺术教育与艺术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应当继续保持和扩大这种优势。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产业具有明显的特殊性,发展文化产业需要一支既懂专业、又善经营的人才队伍,特别是其要瞄准新兴文化产业的需求,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资本运营人才、文化经纪人才、数字技术人才、网络游戏开发人才和媒体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等。要结合文化产业的特点,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用人机制的改革,营造人尽其用的和谐环境,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制度体系,使人力资本真正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本。

   

  (来源:天津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