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浙江作为沿海发达地区,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到2020年“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直接关联着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提高,浙江农村更是生机勃勃,创下了一个又一个发展奇迹,至九十年代中期,已完成了从温饱到基本小康的跨越。进入新世纪,尤其是近5年以来,浙江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新农村建设迅速推进。至2005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4.0%,比全国快35.8个百分点。2006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继续稳步发展,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达68.1%,比上年增长了4.1个百分点,连续3年居全国各省市区第四位,全国各省区第一位。位居浙江前面的上海市为88.6%、北京市为86.5%(2005年)、天津市为80.9%,位居5-8位的分别是江苏省为60.8%,广东省为58.3%、山东省为57.2%、福建省为51.6%。
一、农村经济社会蓬勃发展,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稳步推进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时30年,浙江基本解决了农村居民的温饱问题。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浙江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农村居民由温饱逐步向小康迈进,并于九十年代中期初步跨入了小康的门槛。进入新世纪,尤其是近五年以来,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持续稳定发展,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稳步提高。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由2001年的35.8%,提高到2006年的68.1%,5年提高了32.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推进6.5个百分点。
(一)经济发展持续稳定,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达到并超越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
改革开放2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165元增长到1998年的3815元,增长22倍多,年均增长183元,是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里年均增加量的46倍。2001年至2005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又从4582元增长到6660元,年均增长近520元,人均可支配收入从4462元增加到5680元(2000年可比价,下同)。2005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离农村全面小康6000元的标准相差320元,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91.6%。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335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208元,首次达到并超越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首次达到100%。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反映的是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转移情况。浙江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呈逐年下降趋势。2001年,浙江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为35.2%,已接近农村全面小康35%的目标。2002年,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下降到32.5%,首次达到并超过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实现程度为100%。2005年和2006年,浙江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进一步下降到25.9%和23.1%,已远远超过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
与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逐年下降相反,浙江小城镇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趋势。2001年,浙江小城镇人口比重为23.0%;2006年为31.1%,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从36.8%上升到79.5%,5年增长了42.7个百分点,年均增长8.5个百分点。
(二)社会发展有所加快,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
近年来,浙江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卫生、科技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003年下半年开始,浙江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之一,有27个县(市、区)进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5年又启动了54个县(市、区),2006年,浙江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浙江开始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由政府出资,每两年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也有较大增长。浙江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从2001年的19.3%提高到2005年的65.5%,2006年又提升了10个百分点,达76.0%,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由2001年的11.6%提高到2006年的82.5%。
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2005年4月,全省所有县(市、区)都已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2006年,浙江对被征地农民实现了即征即保,全省有233.9万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其中参加基本社会保障的有196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5.9和37.1万人。从2005年起,浙江又在11个设区市各选取一个县(市、区)作为试点,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夫妇每人每年至少奖励600元以上的“养老金”,切实解决了部分农民的后顾之忧。但目前,浙江农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以及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农民总体还较少,养老模式也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保障水平较低。2001年,浙江农村养老覆盖率为10.0%,至2004年提高到13.1%,3年仅提升了3.1个百分点。2005年的提升速度有所加快,增长到17.3%,2006年为18.3%。农村养老覆盖率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由2001年的14.1%提高到2006年的28.3%。
浙江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较少是浙江在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中的一个薄弱环节。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万人拥有农业科研人员数比2001年增加0.7人,为1.2人,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6.7%,虽然比2001年提升了23.4个百分点,但离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标准还存很大差距。
从反映农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基尼系数看,浙江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较小到逐步扩大和有所回落并保持在一定的合理区间范围。1990年为0.3007,2001年为0.3417,2005年为0.3678,2006年又回落到0.3607,实现程度始终保持在100%。
浙江农村社会发展2006年的实现程度为60%,比2001年提升了36个百分点,尽管其发展速度有所加快,但社会发展水平仍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
(三)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素质的实现程度有待加速推进
近年来,浙江非常重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2005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了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同年5月,浙江启动农村中小学教育“四项工程”。200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收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种种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浙江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但由于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基数较低,影响了人口素质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进程。2001年浙江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7年,2006年为7.3年,离总体小康的标准还差0.1年,离全面小康的目标还差1.7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还是负数。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是衡量人口素质的又一重要指标。八十年代以来,浙江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以每年0.3年的速度增加。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72年,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00年的第五次人口普查达到了73.3年,与75年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差1.7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变化趋势是不断增加的,但按要求浙江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进程测算中已连续用了3年2000年的普查数据,因此,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浙江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预计已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75年的标准左右了。
由于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实现程度尚为负数,2006年,浙江在人口素质方面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只有8.8%。尽管浙江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在不断提高,但离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四)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物质精神生活同步提高
浙江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了生活质量的全面改善。1978-2000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57元增加到3231元,增长近20倍。2001年至2006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又大幅度提高,从3479元增长至5762元,从而使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和生活质量不断发生着质的变化。
恩格尔系数是反映生活质量的综合指标。浙江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2001年为41.6%,2006年下降到37.2%。浙江从2003年开始,恩格尔系数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就达到了100%。与此同时,浙江农村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日益丰富,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比重不断提高(扣除学杂费),2001年为1.7%,2006年提高到5.1%。2006年的实现程度为56.7%,比2001年提升了74.5个百分点。
文化娱乐消费品不断进入农村居民家庭,农村文化活动场所不断得到兴建。农村居民每百户彩色电视机、电话机和计算机拥有量分别从2001年的93.4台、107.8部和2.0台增加至2006年的136.9台、229.7部和14.3台。构成农村居民生活信息化程度的彩色电视机、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以及台式或手提式计算机的拥有量在较高的基数和一定的饱和度下,近年来仍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浙江农村信息化程度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2001年为58.2%,从2005年开始达到100%。
浙江农村道路建设和饮用水质量以及住房条件改善均相对较快。居住质量指数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由2001年的62.3%提高到2006年的99.1%,达到并超越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已指日可待。
(五)“法制浙江”建设初显成效,农村居民安居乐业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1996年作出了依法治省决定,全面推进了依法治省工作。近年来,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努力打造平安浙江。2006年,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中共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又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社会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居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和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有所提高。据我们对全省8632名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比例达94.0%,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满意度达75.9%。浙江农村居民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比例达91.8%,农村居民社会安全满意度为74.1%。浙江农村民主法制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63.0%,比2001年提高了39.7个百分点。
(六)资源环境因素优劣共存,保持耕地面积稳定任务艰巨
尽管浙江一直比较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努力保持耕地占补平衡,但全省耕地面积仍呈下降趋势。2006年,全省耕地面积为2383.7万亩,比2005年减少6.6万亩,比2001年减少18.5万亩。2006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在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方面的实现程度为-93%,综合得分-2.8。
浙江地理环境优越,加上这些年来对森林资源的大力保护,森林资源优势比较明显。2001年,浙江的森林覆盖率就有51%,2006年为60.65%,远远超过农村全面小康社会23%的标准。森林覆盖率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100%。
浙江的水资源具有相对的优势,农业用水节能降耗越来越被重视。农业GDP用水量,2001年为每万元
浙江在资源环境方面,尽管在森林覆盖率和水资源方面具有相对优势,但由于常用耕地的减少,导致了全省在资源环境总体上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较低,2006年只有17.1%,满分7分的综合得分只得了1.2分。
表1 2006年浙江农村全面小康建设综合表
指标 |
单位 |
总体 小康值 |
全面 小康值 |
2006年 实际值 |
实现 程度% |
权数 |
综合 分值 |
A、经济发展 |
|
|
|
|
97.2 |
29 |
28.2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人 |
2200 |
6000 |
6208 |
100 |
20 |
20.0 |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
% |
50 |
35 |
23.1 |
100 |
5 |
5.0 |
小城镇人口比重 |
% |
16 |
35 |
31.1 |
79.5 |
4 |
3.2 |
B、社会发展 |
|
|
|
|
60.0 |
20 |
12.0 |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 |
10 |
90 |
76.0 |
82.5 |
8 |
6.6 |
农村养老覆盖率 |
% |
1.8 |
60 |
18.3 |
28.3 |
4 |
1.1 |
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 |
人 |
1 |
4 |
1.2 |
6.7 |
4 |
0.3 |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 |
― |
0.35 |
0.3-0.4 |
0.3607 |
100 |
4 |
4.0 |
C、人口素质 |
|
|
|
|
8.8 |
15 |
1.3 |
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7.4 |
9 |
7.3 |
-6.3 |
12 |
-0.8 |
平均预期寿命 |
年 |
69.5 |
75 |
73.3 |
69.1 |
3 |
2.1 |
D、生活质量 |
|
|
|
|
93.9 |
23 |
21.6 |
恩格尔系数 |
% |
49 |
40 |
37.2 |
100 |
4 |
4.0 |
居住质量指数 |
% |
18 |
75 |
74.5 |
99.1 |
11 |
10.9 |
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 |
% |
2.5 |
7 |
5.1 |
56.7 |
3 |
1.7 |
农民信息化程度 |
% |
28 |
60 |
63.2 |
100 |
5 |
5.0 |
E、民主法制 |
|
|
|
|
63.0 |
6 |
3.8 |
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 |
% |
55 |
85 |
75.9 |
70 |
3 |
2.1 |
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 |
% |
60 |
85 |
74.1 |
56 |
3 |
1.7 |
F、资源环境 |
|
|
|
|
17.1 |
7 |
1.2 |
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 |
% |
-0.3 |
0 |
-0.28 |
-93 |
3 |
-2.8 |
森林覆盖率 |
% |
16.5 |
23 |
60.65 |
100 |
2 |
2.0 |
万元农业GDP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2600 |
1500 |
1213 |
100 |
2 |
2.0 |
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合计 |
|
|
|
|
|
100 |
68.1 |
二、浙江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与部分省市的比较
2005年,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山东省和福建省为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居全国前八位的省市,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分别为88.4%、86.5%、74.0%、64.0%、54.3%、53.9%、50.1%和45.0%。2006年,这一格局继续维持,浙江仍居全国各省市区第四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作为经济发达地区,这8省市各有发展的优势和特点,下面将对位居浙江前后的天津市和江苏省进行比较。
从总体实现程度看,2005年,天津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的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分别为74.0%、64.0%和54.3%,相互间的差距均为10个百分点。2006年,浙江与天津的差距扩大了2.8个百分点,江苏与浙江的差距缩小了2.4个百分点。从构成农村全面小康评价体系的六大方面来看:
(一)经济发展水平比较:2006年,浙江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97.2%,分别比天津和江苏高4.5和19.6个百分点。小城镇人口比重,天津实现程度达100%,浙江只有79.5%,高于江苏1.1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3省市均达到农村全面小康标准,实现程度均为100%。
(二)社会发展水平比较:2006年,浙江社会发展实现程度为60.0%,比天津和江苏略高。浙江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实现程度仅6.7%,尽管高于江苏10个百分点,但与天津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江苏较高,实现程度为83.8%,浙江低于江苏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基尼系数3省市均达农村全面小康标准。
(三)人口素质发展水平比较:2006年,浙江人口素质实现程度比天津和江苏低得多,仅为8.8%,而天津为100%,江苏为40.9%。浙江农村居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实现程度还是负数,而天津则达100%,江苏为37.5%,仅此一项,浙江与天津和江苏的综合得分就相差12.8和5.3分。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按规定以人口普查资料为依据,浙江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3.3年为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若按实际推算,浙江农村居民的平均期望寿命应该已在小康目标75年左右了。天津2005年的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实现程度达100%,江苏要略低于浙江。可以看出,浙江农村6岁及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偏低是导致人口素质水平实现程度低的直接原因。
(四)生活质量水平比较:从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结果看,浙江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要高于天津和江苏。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程度分别比天津和江苏高3.5和12.6个百分点。从构成生活质量的指标比较,恩格尔系数和农民信息化程度,浙江和天津的实现程度均达到100%,江苏相对较低,分别为80%和95.9%。农村居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2005年3省市的实现程度分别为20%、57.8%和55.6%,天津较低,浙江略高于江苏;2006年,江苏的实现程度高于了浙江。2005年居住质量指数的实现程度也是浙江最高,为98.8%,高于天津1.8个百分点,江苏较低,为71.4%。2006年,江苏与浙江的差距从27.4个百分点缩小到22.6个百分点。
(五)民主法制建设水平比较: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两个指标为问卷抽样调查结果,为感性指标。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居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政府工作的公开、公正等的要求以及对自身的发展要求不断增强,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质量环境中的农村居民对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满意度会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因此上下年的较小的变动幅度以及不同区域的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同质可比性。因此,尽管从数据上看浙江农村居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比天津低,比江苏高;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比天津和江苏均低,但从总体发展趋势和事实看,浙江法制建设成果显著,农村居民安居乐业。
(六)资源环境建设水平比较:从构成资源环境建设的3个指标看,浙江由于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和优越的地理位置,森林覆盖率和万元农业GDP用水量的实现程度近几年均得满分,而天津和江苏远远不及浙江。但耕地面积稳定问题3省市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从简单比较可以看出,浙江与天津和江苏比较,在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方面各有自己的优势所在。浙江应抓住各种机遇,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克服和战胜不足,努力加快推进农村全面小康建设步伐。2005-2006年天津、浙江和江苏3省市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结果比较见表2。
表2 2005-2006年部分省市农村全面小康监测情况比较
指标 |
2005年 |
2006年 | ||||||||||
实现程度 |
综合得分 |
实现程度 |
综合得分 |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天津 |
浙江 |
江苏 | |
在全国的位次 |
--- |
--- |
--- |
3 |
4 |
5 |
--- |
--- |
--- |
3 |
4 |
5 |
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合计 |
--- |
--- |
--- |
74.0 |
64.0 |
54.3 |
--- |
--- |
--- |
80.9 |
68.1 |
60.8 |
A、经济发展 |
96.4 |
90.4 |
69.1 |
24.4 |
26.2 |
19.5 |
92.7 |
97.2 |
77.6 |
26.9 |
28.2 |
22.5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77.2 |
91.6 |
61.1 |
15.4 |
18.3 |
12.2 |
|
100 |
71.8 |
|
20 |
14.4 |
第一产业劳动力比重 |
100 |
100 |
100 |
5 |
5 |
4.3 |
|
100 |
100 |
|
5 |
5 |
小城镇人口比重 |
100 |
72.6 |
70.5 |
4 |
2.9 |
2.9 |
|
79.5 |
78.4 |
|
3.2 |
3.1 |
B、社会发展 |
38.1 |
53.7 |
57.4 |
7.6 |
10.7 |
11.5 |
58.6 |
60.0 |
59.8 |
11.7 |
12 |
12 |
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
25.3 |
69.4 |
78.8 |
2 |
5.55 |
6.3 |
|
82.5 |
83.8 |
|
6.6 |
6.7 |
农村养老覆盖率 |
19.9 |
26.6 |
33 |
0.8 |
1.1 |
1.3 |
|
28.3 |
34.7 |
|
1.1 |
1.4 |
万人农业科研人员数 |
20 |
3.3 |
-3.3 |
0.8 |
0.1 |
-0.1 |
|
6.7 |
-3.3 |
|
0.3 |
-0.1 |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 |
100 |
100 |
100 |
4 |
4 |
4 |
|
100 |
100 |
|
4 |
4 |
C、人口素质 |
100 |
3.8 |
32.9 |
15 |
0.6 |
4.9 |
100 |
8.8 |
40.9 |
15 |
1.3 |
6.1 |
平均受教育年限 |
100 |
-13 |
27.5 |
12 |
-1.5 |
3.3 |
|
-6.3 |
37.5 |
|
-0.8 |
4.5 |
平均预期寿命 |
100 |
69.1 |
54.5 |
3 |
2.1 |
1.6 |
|
69.1 |
54.5 |
|
2.1 |
1.6 |
D、生活质量 |
88.1 |
93.9 |
69.3 |
20.3 |
21.6 |
15.9 |
90.4 |
93.9 |
81.3 |
20.8 |
21.6 |
18.7 |
恩格尔系数 |
100 |
100 |
55.6 |
4 |
4 |
2.2 |
|
100 |
80 |
|
4 |
3.2 |
居住质量指数 |
97 |
98.8 |
71.4 |
10.7 |
10.9 |
7.9 |
|
99.1 |
76.5 |
|
10.9 |
8.4 |
农民文化娱乐支出比重 |
20 |
57.8 |
55.6 |
0.6 |
1.7 |
1.7 |
|
56.7 |
76.2 |
|
1.7 |
2.3 |
农民信息化程度 |
100 |
100 |
84.1 |
5 |
5 |
4.2 |
|
100 |
95.9 |
|
5 |
4.8 |
E、民主法制 |
100 |
64.4 |
76.7 |
6 |
3.9 |
4.6 |
100 |
63 |
83.3 |
6 |
3.8 |
5 |
农民对村政务公开的满意度 |
100 |
74 |
53 |
3 |
2.2 |
1.6 |
|
69.5 |
66.7 |
|
2.1 |
2 |
农民社会安全满意度 |
100 |
54.8 |
100 |
3 |
1.6 |
3 |
|
56.4 |
100 |
|
1.7 |
3 |
F、资源环境 |
9.3 |
14.3 |
-39 |
0.7 |
1 |
-2.7 |
6.6 |
17.1 |
-50 |
0.5 |
1.2 |
-3.5 |
常用耕地面积变动幅度 |
-50 |
-100 |
-67 |
-1.5 |
-3 |
-2 |
|
-93 |
-100 |
|
-2.8 |
-3 |
森林覆盖率 |
7.7 |
100 |
-100 |
0.2 |
2 |
-2 |
|
100 |
-100 |
|
2 |
-2 |
万元农业GDP用水量 |
100 |
100 |
63.6 |
2 |
2 |
1.3 |
|
100 |
75.1 |
|
2 |
1.5 |
三、推进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难点和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经济、社会、人民生活质量、民主法制建设以及资源环境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至2006年,18个监测指标中,仅有7个达到或超越农村全面小康标准,继续推进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进程仍面临不少困难,需挖掘各方潜力。
(一)保持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具有良好的条件,困难较多
从2006年开始,浙江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超过6000元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达100%,综合得分已得满分。从目前的农村全面小康监测体系来看,农村居民收入的进一步增长和提高已不再体现在农村全面小康监测结果上,但监测得分不是目的,而继续保持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事关整个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事关城乡统筹发展大业。浙江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三农”工作,狠抓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新农村建设在各地得到有序推进,为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增收创造了较好的外部环境,但就目前来看,也存在着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户间收入差距较大以及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第二产业收入增势减弱等问题,因此要确保农村居民收入的稳步增长,需继续抓好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
(二)农村居民文化素质逐步提高,潜力很大
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成效也已逐渐显现,但由于浙江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基数较低,影响了人口素质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2006年,浙江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实现程度尚为负数,浙江在人口素质方面的农村全面小康的实现程度只有8.8%。农村居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为目前浙江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进程中的薄弱环节,但薄弱环节也是推进农村全面小康进程的潜力所在。在未来的发展中,浙江如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切实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抓好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加大引进各类人才到农村发展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力度等,应该说由此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的潜力很大。
(三)缩小各种差距是和谐社会建设所需,挑战不小
浙江城乡居民间、地区间以及农村居民内部均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有的差距近几年甚至有扩大的趋势,这不利于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进程及和谐社会建设。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由2001年的1.28倍扩大到2006年的1.49倍;2006年11个设区市的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进程,宁波、嘉兴、杭州、绍兴、湖州、台州、舟山、温州、金华、衢州和丽水的实现程度分别为83.2%、78.2%、78.0%、76.8%、76.7%、74.4%、70.1%、70.0%、68.1%、56.4%和50.4%;尽管差距有所缩小,但实现程度最高和最低市的差距还有32.8个百分点。近年来,浙江采取种种措施,如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相对低收入者绝对基数低,收入绝对水平与全省的差距仍然无法缩小,因此,为建设和谐社会,努力缩小各种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差异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小的挑战。
(四)保持耕地面积稳定,任务艰巨
浙江耕地面积逐年减少,1978年以来,除1998年比1997年略有增加外,全省耕地面积出现持续的负增长。目前,浙江城市化发展尚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以及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间的矛盾将依然存在。耕地面积的减少将直接而且较大程度上影响农村全面小康的推进进程。因此,要保持耕地面积的稳定,将面临艰巨的任务。
(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前景无限,有待加速
近年来,浙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了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前景无限。但目前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离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差距还较大,且明显落后于浙江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如农村医疗保障率虽然提高较快,但据调查,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还很低,也还存在诸多缺陷,需不断完善和推进。农村养老,面对老龄化的快速推进,尽管各地各种养老保障事业在不断试点和兴起,但事实是社会养老保障压力随着时间的推移,任务在日益加重,养老问题已成政府和社会需迫切摆到议事日程的大问题,要加速推进各种政策和措施的不断到位。
(来源: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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