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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品出口企业须关注欧美区域性法规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11/2012 08:49:35   来源:中国工业报

  某玩具出口企业经营出口的EVA发泡玩具,其产品完全符合欧盟相关法规且检验检测合格,但被告知不能进入欧盟统一市场中的法国和比利时,令其对输欧玩具贸易深感困惑。

     原来,法国和比利时这两个老牌欧盟成员国在欧盟统一法规基础上,对发泡产品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

     甲酰胺是一种无色透明的油状液体,略有氨味,在泡沫产品中主要起塑化剂和发泡的作用。甲酰胺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性,甚至可以致癌。欧盟玩具指令(2009/48/EC)已于2009年实施,但其化学要求将于2013年7月20日才生效,其中规定了甲酰胺的限量要求(5000mg/kg)。

     然而,比利时比欧盟先走一步,提前实施欧盟玩具指令有关甲酰胺的要求。法国则先于2011年7月规定发泡沫地垫中的甲酰胺含量不得超过2mg/kg,比欧盟标准提高了2500倍,后又迫于压力将此项标准放宽至不超过200mg/kg,但仍比欧盟标准提高25倍。

     无独有偶,近几年来,美国各州也纷纷针对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展开立法。美国加州、华盛顿州和缅因州等都已通过立法授权,制定受关注化学品或重要化学品的清单。如华盛顿州2011年8月21日生效的“儿童产品安全法”,要求儿童产品经营厂商(包括制造、进口、分销商)根据儿童产品厂商的类别和产品的分类,向州生态部通报其产品或者产品的所有部件中对儿童具有高风险的66种化学品CHCCs的存在情况。

     上述现象凸显出近年来国外针对儿童用品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新动向:即统一市场内的区域立法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层出不穷的立法限制对象都是重点针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各州各自立法,必然带来各州法律内容的差异,制造更多的儿童用品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予以足够关注,在出口儿童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客户所在国对儿童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区域性立法,关注出口产品目的地相关产品法规的最新变动信息,主动应对立法变化可能造成的障碍,以全力确保我国出口儿童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