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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下脚料提取丙醇丁醇 男子涉嫌非法制造危险物被抓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05/2012 09:56:03   来源:齐鲁法制网

      费县胡阳镇的蒋某为了赚钱,居然租用废弃的厂房,非法制造丙醇、丁醇等危险物质。为欺骗周围群众以及民警,蒋某甚至指鹿为马,将危险物质说成是玉米油。2012年2月20日,费县公安局胡阳派出所经过缜密调查,将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抓获。

      2012年2月19日,费县公安局胡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有座厂房,大门紧闭,可是里面却有机器的轰鸣声,院子里还有数条狗在狂叫。民警上前敲门,却没有人开门。民警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周围群众都说只见厂子里车来车往,但是平时主人从不和外人打交道,只说自己的厂子是生产玉米油的,需要大量的狗看家护院。

      察觉出该厂的种种行为很不合常理,警觉的派出所民警便把蒋某“请”到派出所。在派出所里,蒋某仍然坚持自己是利用酒厂的下脚料生产玉米油的。而此时,民警发现蒋某的厂里没有任何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任何技术资质,车间的生产成品只有一些浅黄色、红色的液体,既没有玉米油的香气,也没有玉米油的色泽。经过进一步询问专业人士,民警才了解到,酒厂的下脚料只能生产丙醇和丁醇,根本不能生产玉米油。经过进一步了解,办案民警得知,生产丙醇和丁醇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而蒋某的工厂,根本不具备生产丙醇、丁醇的资质。经过讯问,蒋某交代了非法制造危险物质的犯罪过程。

      30岁的蒋某有个亲戚在外地经营一家化工厂,需要大量的化工原料。一个偶然的机会,蒋某听说这些化工原料都是从酒厂的下脚料中提取的,就动了心思,在胡阳镇某村以低廉的价格租赁了一处废弃的厂房,经过机器加工,提取丙醇和丁醇,分别以4000余元、6000余元的价格出售,获取利润。自2007年9月以来,蒋某先后非法制造丙醇430余吨、丁醇320余吨,涉案价值约300余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蒋某因涉嫌非法制造危险物质,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