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新标准4月1日生效
来源:瑞旭技术 供稿:叶敏宁 发布:叶敏宁|2012-01-11 点击(121) 评论(0) 香港政府于2011年12月30日在宪报刊登《2011年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修订附表1及2)公告》,以更新《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第424章)中两套玩具及部分适用于八类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
该八类儿童产品包括婴儿学行车、家用双格床、家用儿童安全栏栅、家用婴儿床、家用儿童高脚椅及多种用途高脚椅、儿童绘画颜料、家用儿童游戏围栏和儿童推车。
《条例》订明,任何人不得制造、进口或供应任何玩具及指定儿童产品,除非该产品在每一方面均符合该条例所列的安全标准。该标准为国际标准或主要经济体系采用的标准。
香港政府一直密切留意各相关的标准检定机构就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标准所作的变动,由于这些机构已更新两套玩具及部分适用于八类儿童产品的安全标准,政府相应更新适用于在香港供应的产品的安全标准。
香港政府于2011年9月至10月期间,就《公告》建议征询意见,并得到普遍支持。《公告》将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
(yu)
• 中国角型毛巾架行业运营态势与投资潜力研究报告(2018-2023)
• 中国直接挡轴市场深度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1-2023)
• 2018-2023年KTV专用触摸屏市场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
• 中国回流式高细度粉碎机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8-2023)
• 2018-2023年中国原色瓦楞纸行业市场深度研究及发展策略预测报告
• 中国雪白深效精华液市场深度调研及战略研究报告(201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