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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铅蓄电池企业无视停产禁令被省环保厅通报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1月10日

  11月7日,省环保厅紧急召开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向我省四家铅蓄电池企业发出“最后通牒”,责令违法企业立即停产,同时要求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断水断电等强制措施,并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交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如果再发现环境违法铅蓄电池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省环保厅将对当地采取区域限批措施。

  把停产禁令当耳旁风

  年初“怀宁血铅事件”发生以后,我省曾多次对铅蓄电池企业摸底排查。截至7月底,全省97家铅蓄电池生产、组装企业中关闭28家,停产整改46家,在生产20家,在建3家。其中,明光市长兴电源有限公司、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黄山市赛力特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均在停产整改之列。就是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上述企业置停产禁令于不顾,擅自恢复生产。

  省环保厅通报显示,明光市长兴电源有限公司于6月10日被责令停产整改,7月28日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恢复生产。黄山振龙电源有限公司因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4月1日被责令停产整改,6月10日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恢复生产。黄山市赛力特电源制造有限公司因超期试生产,1月18日被责令停产整改,3月16日、4月2日分别向黄山市环保局和歙县人民政府申请恢复生产,因卫生防护距离未达到要求未获批准。9月20日,省环保厅检查发现,该企业自1月份以来一直在违法生产。

  被取缔后反增加产能

  在此次被通报的污染企业中,有一家甚至叫不上名字,省环保厅称之为宣城市泾县毛田煤矿内小炼铅厂。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文有介绍,该企业主要从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冶炼,属于非法再生铅冶炼企业,未办理工商、环保等手续,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企业废水、废气直排,危险废物未按要求处置。该企业藏身于泾县毛田煤矿,自2010年7月非法生产,2011年8月25日被当地政府依法取缔。10月20日,省环保厅检查发现,这个小炼铅厂还在非法生产,而且还新上马了一个小坩埚。

  鉴于上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恶劣,省环保厅已明确要求当地政府取缔非法小炼铅厂,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断水断电,并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经市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若再发现将区域限批

  对于环境违法企业的擅自开工生产行为,环保部门有没有更加严厉的整治措施?答案是:有。王文有表示,如果再发现铅蓄电池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省环保厅将对该企业所在的县(市、区)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类事件的发生,充分暴露了这些企业严重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漠视群众环境权益,藐视环保法律法规,同时也暴露了地方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环保部门监管能力的薄弱等问题。”王文有说。今后,如因此类事件引发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省环保厅将依据环保部有关要求,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承担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