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轻工业>  正文

为牟利仿冒奇美口风琴 赚三千罚五倍判刑三年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13日

  据中国法院网报导,因看到“奇美”口风琴销路比较好,做乐器配件生意的蒋某便产生了仿冒的念头,并在制成后销售了120台,获利3240元。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蒋某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240元。

  今年30岁的蒋某从事的是乐器配件生意,做生意期间和江苏奇美乐器公司打过交道,他发现“奇美”口风琴的销路相较于其他产品要好很多,便产生了仿冒的念头,2010年1月至3月期间,未经奇美公司的许可,蒋某非法制造了“奇美”口风琴产品上的6种文字、图案的注册商标标识,共计制造了67930件。而后,蒋某将配件组装,制成口风琴564台,并销售120台,获利3240元。而此时,奇美公司接到各地学校和音乐老师举报,方才得知市面上出现了仿冒产品,遂向工商部门举报立案。不久后,蒋某的住所、半成品生产场地及车间被执法人员查处。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蒋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属情节特别严重,蒋某系初犯,且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可予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x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