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2点左右,市民梅先生向记者报料,称他在新城花园集贸市场对面的食滋有味饭店吃饭喝饮料,竟然喝到了玻璃渣,还将舌头给划伤了。
“可口可乐里面居然有玻璃渣!”记者赶到食滋有味饭店时,梅先生与老婆林女士正坐在饭桌前,对刚发生的一切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梅先生说,吃饭的时候,他们先要了一瓶瓶装雪碧,一瓶瓶装芬达,没什么异常。后来又要了两瓶,其中有一瓶可口可乐。
“当时是我先喝的,喝过之后没有什么异常。”林女士说,随后老公喝了两口,发现有点不对劲,感觉最里面有几颗硬邦邦的东西,立刻吐了出来,在吐的过程中,舌头被划伤了,血都冒出来了。
梅先生回忆,当时吐到饭桌上一看,吓了一声冷汗,吐出的东西居然是玻璃渣,足足有米粒那么大。“饭桌上还有没喝完的可乐,拿起来一看,瓶底还有碎玻璃屑。”梅先生说。
“瓶盖打开的时候,瓶口没有破,肯定是在加工过程中人为的出错导致的。”林女士说,发现有玻璃渣之后,过了大约10分钟,她也感觉肚子不舒服。
在饭店老板的联系下,扬州可口可乐的销售代表桑先生赶到现场。桑先生表示让梅先生和林女士自行到医院检查,如果查出问题,公司会承担责任。这一做法遭到了梅先生的拒绝。梅先生认为,他们公司的意思就是,如果没有检查出问题,一切检查费用将由自己承担,他不会答应,必须让可口可乐公司的人陪同一起到医院,所有的费用由他们承担。对此,桑先生表示无法答应。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桑先生离开。
桑先生走后,梅先生提出,让饭店负责人带自己和老婆到医院检查,同样遭到了拒绝。饭店老板称,整个事件与他无关,可口可乐又不是饭店生产的,应该由厂家负责。
随后,记者联系了可口可乐总部南京中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接到投诉,公司处理起来会有一个程序,时间上可能没有那么及时,不过会在24小时之内尽快联系梅先生,并妥善处理。昨晚,截至记者发稿时,梅先生打来电话,称南京方面已经给了回应,并已经让扬州负责人赶至饭店,赔偿了800块钱。梅先生表示,遇到这种事情,以后都不敢再喝可口可乐饮料了。
扬州征远律师事务所石晓峰律师表示,整个事件责任人有两方,一是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二是饭店,生产方和销售方都存在责任。虽然从表面看,饭店没有参与生产,但是它和顾客存在销售关系,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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