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轻工业>  正文

北京出台新规定旧家电零件不全降低回收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9月25日

  

  今后,缺少零件的废旧家电在“以旧换新”时,收购价将被打折扣。市商务委日前公布《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补充规定》,首次对废旧家电的完整性作出明示。

  

  《补充规定》增加了针对家电完整性的条款,如果交售的旧家电缺少主要零部件,家电回收企业将根据主要零部件缺少状况酌情降低收购价格。如电视机要求主要部件包括机壳、显像部件、线路板等齐全,如果缺少这些主要部件,那么回收价格可能被降低,具体金额由回收企业与交售人协商确定。

  相关人士解释,北京市此前对于旧家电的新旧程度没有要求,并根据尺寸、类别等统一支付回收补偿,大部分回收企业通行的标准是“只要能开机就行”。《补充规定》首次对旧家电的主要零部件提出完整性要求,可避免因一些废旧配件流入市场,不能按照相关规定集中处理的现象。

  此外,《补充规定》还对此前的“限购令”作出解读,规定消费者在6月1日前的试点阶段购买新家电和交售旧家电的记录将被“清零”,不会对消费者此后参与“以旧换新”造成影响。

  《补充规定》还再次强调将严格管理“以旧换新”各个流程,严防“骗补”。消费者在交售旧家电、购买新家电时,都需提供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