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D、维生素C、保湿因子……这些在化妆品上常见的成分名称将逐渐被超氧化物歧化酶、抗坏血酸、透明质酸钠等标准成分名词所替代。根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均需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称。这就意味着,今后化妆品中“隐身”的化学成分,也必须被呈现出来。近日,记者在市区部分商场、超市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仍有一半以上未标明产品内所含成分名称,仅少数产品“换脸”。按照新规,未使用新标签的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预计全部化妆品都换上新标签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化妆品实现全成分公示 记者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联合发布的《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从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国生产并销售或进口报检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护肤、彩妆、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头发定型、香氛、沐浴、洗手液等产品,均需在产品包装上标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称。根据规定,化妆品中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名称必须标明,且应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则可在之后以任意顺序进行标识。这就意味着,今后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包括香精、色素、防腐剂等化学成分将全部“现身”。
按照新规,原先因“商业秘密”而不公开的化妆品成分将全部被公布,化妆品成分表中的“复合精华”、“爽肤基质”、“美白因子”、“片晶状”、“ZPT”等字眼将被甘油、铅元素、乙醇(酒精)铅、汞等成分名称代替,香精色素防腐剂将全部“现身”。另外,今后化妆品企业在进行宣传时,也须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进行全成分标注。在产品包装上真实标注的配方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都需要使用中文标准名称,以方便消费者了解。
多数产品标识仍混乱
记者在香港中路和中山路等几家大型商场内记者看到,只有少数品牌化妆品已经采用了新的成分说明标签。海飞丝、飘柔等少数日化品牌产品已在新包装上列出了成分名称,水之密语洗发水、妮维雅洁面乳、草木年华乳液等也已经实行“全成分标识”,而大部分品牌的产品则没有使用新标签,只注明含有灵芝、银杏等成分,而大宝、旁氏、小护士、欧莱雅等品牌的护肤品成分肤表上仍有 “美白因子”、“复合精华”、“顺滑因子”等禁用名。记者发现,化妆品生产商一般都会在包装和产品说明中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比如维生素E、人参、芦荟等,对于防腐剂、色素、香精、杀菌剂等则不会提及。
在香港中路某商场的化妆品专卖区内,谈起对化妆品没有标注成分的原因,该商场的化妆品销售人员解释道:“卖场内的化妆品大都为6月17日前进的货,一时难以售完;另外有些厂家担心其产品的化学成分标注在外包装上后,不利于配方保密。 ”某品牌牙膏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部分产品没有‘变脸’,主要是因为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有较长的滞后期。 ”而在中山路某商场的化妆品专卖区内,推销人员则表示,她未听说过化妆品新规定,也不知道化妆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全成分。
据悉,按照新规,未使用新标签的6月17日前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可继续销售直到保质期结束,预计全部化妆品都换上新标签还需要一段较长时间。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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