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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住供地“闸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6/2012 08:25:0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哪些项目从今年起不能予以供地?哪些项目须满足何种条件方能供地?日前,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2012年本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上述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发布实施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一方面是国家产业结构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在土地供应政策上的具体体现。从1999年本、2006年本、2006年本增补本,再到2012年本,目录越来越厚,限制和禁止项目越来越多,且对于规模、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足见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越来越重,目标越来越清晰。因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最新的产业政策,把住用地“闸门”,通过项目用地审查限制或禁止落后及淘汰产业、项目的上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以供地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换言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能“进门”;没达到国家要求的规模、条件和标准的项目,严格加以控制。

  另一方面,通过修订和制定目录,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现行的土地政策贯穿其中。例如,《限制目录》明确提出,机动车交易市场等六种项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过先行办理城市分批次农用地专用等形式变相占用耕地。目录还首次列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标准,这也与国土资源部近两年为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对用地容积率控制标准做出的限定保持一致。

  此外,发布及实施目录还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土资源部在日前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此番发布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则为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本目录还体现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长期秉承的宗旨: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并非对立,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2006年本目录中禁止“在林区、农田、河道中开采黄金项目”,新版目录则改为禁止“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一方面强化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开采砂金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也根据国家产业调整的需要,对环境破坏较大的砂金项目仍禁止开采,但对岩金项目则可依法办理手续。

  最后,该目录具有开放性、操作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两部委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适时修订目录,使其更符合当前实际。

  我们期待,该目录的实施真正能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