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发的公告都看了,复星国际(下称‘复星’)方面不予置评。”6月6日下午,复星有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我们要强调的是,复星将继续坚持使用司法程序。”
6月5日晚间,外滩地王纠纷又有新进展——上市公司上海证大、SOHO中国和绿城中国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接到复星因就外滩地王收购案而发出的法院传票,并要求公司于2012年8月2日9点出席法院聆讯。”
对于这起地盘纠纷,6月6日夜间21时许,《国际金融报》记者辗转联系到了证大和绿城方面。其中,上海证大董秘杨娴以“不清楚”为由婉拒了本报记者的采访要求,绿城中国则对本报回复称,对可能开打的官司“很有信心”。但遗憾的是,截至发稿,记者还是未能联系到SOHO中国有关人士。
收到起诉状
作为上海黄浦区黄金地段为数不多的竞拍地块,外滩8-1地块从2010年2月1日竞拍那天起,就备受业界关注。经多次变更,2011年12月29日,SOHO中国发布公告确认,“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长烨从绿城中国、上海证大和上海磐石(证大子公司)手中以40亿元的价格收购外滩8-1地块50%的股权。”
这意味着,外滩8-1地块将由各占50%股权的复星和SOHO中国共同开发。
然而,复星对这一情况并不满意。半年多的沟通无效后,今年5月31日,复星一纸公告将去年12月29日转让股权所涉及的SOHO中国、绿城和证大三家公司告上法庭。另据媒体披露,本案第一被告为SOHO中国实际控制的上海长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为绿城控股实际控制的浙江嘉和实业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为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第四被告为上海长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SOHO中国同样是实际控制人),第五被告为杭州绿城合升投资有限公司;第六被告为证大五道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因为,我们始终认为,复星在该地块具有优先购买权,不需要与SOHO中国分享。”复星有关人士之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时隔一周,三家公司以公告的形式确认,他们“收到了复星的传票”。此前,在相关公司的公告中,曾明确声明“未收到传票”。
“这个时间点收到是对的。法院有严谨的工作程序,需对复星的起诉状进行附审、整理。所以,不是复星说起诉,就意味着三家公司能立即受到法院的传票。”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俊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这同时说明,三家公司将正式为可能开打的官司作准备。”
“当然,这显然不是重点。”吴俊锋介绍,“在法院传票已成事实的情况下,就看三家公司如何见招拆招了。即复星所承认的优先权之争。”
强调“优先权”
对此,三家公司不出所料地均强调握有“优先权”。SOHO中国称,“诚如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该收购并不涉及转让海之门(拥有外滩8-1地块权益的上海海之门合资公司)的股权。因此,卖方向SOHO中国转让证大五道口及绿城合升全部股权并不构成触犯任何优先认购权,故该等申索属毫无理据。”
“公司认为,该等申索不会对本集团之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告强调。值得注意的是,SOHO中国“惟一的新闻发言人”潘石屹也在微博中转发了上述公告。
证大公告也称,“集团中国法律顾问告知,据协议的条款,出售上海证大五道口的股本权益并不违反任何适用优先认购权,因此该等申索并无任何理据。本公司认为申索对本集团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绿城中国与证大和SOHO中国一样,作出了类似的公告。
“关于优先权,我们有我们的看法,他们有他们的看法。到时候,就看法院如何判决了。”复星有关人士此前对本报表示。
不过,绿城中国董秘冯征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首先强调,绿城不是“第一被告人”。但他认为,对判决“很有信心”。
“主要是两点:首先,法律认定上的‘优先权’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认定?其次,复星有没有用掉他们的有限权,是不是出过价?出了多少价?”冯征对本报表示。
本报此前曾报道,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对媒体表示,SOHO中国收购的是证大五道口及绿城合升的所有权益,两者分别持有海之门房地产有限公司40%和10%的股权,“复星国际不是证大五道口及绿城合升的股东,所以没有优先购买权。”
“这就要看法院的认定了。”吴俊锋对本报表示,“站在企业的角度,都须拿出详实、有说服力的证据。”记者 黄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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