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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为规避“限购令”或将吃官司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07/2012 13:05:45   来源:羊城晚报

  22日,羊城晚报接到深圳执业律师报料称,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为规避“限购令”政策,在中介的帮助下,竟约定通过虚假诉讼裁决过户的方式进行购房,最终因卖方觉得风险大,只愿出收据不愿出具借据而导致交易流产,因买方吕小姐未能向卖方索回8万元定金,打算将卖方告上法庭。

  张茂荣作为买方吕女士的代理律师向记者出示了该起房产买卖所涉及的交易合同、相关协议,及款项收据。结合张茂荣的讲述,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8日,吕女士通过位于景田的一家中介,与卖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490万元购买深圳市福田区温馨家园某房产,双方约定,买方签约时支付定金8万元,30天内支付定金12万元,4月20日前支付首期款(按银行规定)并申请按揭,卖方则要在签约后3日内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付中介,双方于买方贷款银行出具承诺书起1日内签订《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办理递交过户手续。当天,双方又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过户时以原登记价过户,买方于当日支付给卖方购房定金8万元。

  张茂荣说,据交易双方交易过程所签署的文件显示,签约时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均知晓吕女士在深圳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且在4月22日买卖双方又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过户协议》,约定变更买方按揭付款为一次性付款,并由卖方出具借款协议给买方,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裁决方式强制过户,规避限购令。后来,因卖方仅同意出具收据而不同意出具借据,房子无法裁决过户,交易进而流产。因卖方不肯归还已经收取的8万元定金,5月14日,吕女士通过委托张茂荣,准备向卖方提起诉讼。(记者 陈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