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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11万棚户居民住进楼房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15/2012 08:24: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曹焕荣 何勇

  截至目前,辽宁已基本完成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到2011年底,累计建设回迁楼4402万平方米,211万居民住上水、电、气、暖配套的房子,人均面积由改造前的10.6平方米提高到16.6平方米。中国社科院一个课题组近日公布了一组相关数据,辽宁棚户区超过九成的居民感觉由于住房条件改善而精神面貌、社会地位得以提升,“幸福指数”增加到80分的较高水平。

  辽宁的城市连片棚户区,主要集中在抚顺、本溪、阜新、朝阳北票等老工矿区,大部分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建成的临时简易房。从2005年初起,辽宁在全国率先开展大规模棚户区改造。省委、省政府把它列为“一号民心工程”,庄重承诺“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老百姓搬出棚户区,住上新楼房”。经科学设计,辽宁确立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机制,为棚户区改造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00多亿元。

  对绝大部分棚户区居民而言,他们实实在在地从“一号民心工程”中体会到何为雪中送炭:不花钱或只要花数千、万余元,就能用破旧的危棚更换价值10多万元的楼房。考虑到这些人七成以上没有固定工作岗位,生活困难,在回迁安置上,辽宁制定了一项特殊的优惠政策——“拆一还一”,即拆一平方米旧房,还一平方米新房,不收差价;在标准内增加的住房面积,每平方米新房只交600至800元的建设成本费;对暂交不起新增面积款的困难户,采取小额借贷救助等办法,先入住,待还清新增面积房款后再予办理产权。

  全省各地将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发展紧密结合,突出抓绿化、硬化、亮化和美化,尽力在新小区建商业网点和好医院、好学校。针对棚户区无业居民集中的特点,各市利用危情棚改造腾出的土地,兴建劳动密集型企业、农贸市场等,提供就业岗位近10万个,80%的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记者 曹焕荣 何勇)

(作者:曹焕荣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