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集中建设小区,是否会固化贫穷,形成贫民区与富人区的分野?专家认为应提倡“混居模式”。
选址偏远之外,保障房应采取集中建设模式还是混居模式,是另一个需要决策考虑的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赵冠谦认为集中建设保障房的做法很危险。他认为从城市规划学方面考虑,应该提倡“混居型”的居住模式。混居能避免让低收入家庭被再度“边缘化”,还能公平、有效地分配城市公共服务资源。
保障性住房项目集中建设加剧了低收入群体的空间聚集,强化了社会各阶层的居住分异,且容易导致贫困过度集中和社会分割问题。
国外的经验表明,在保障房规划选址方面考虑不周全或将导致“固化贫穷”,形成富人区和贫民区的明显分野。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低收入住房建设在某些历史阶段都出现过类似问题。美国1973年以前的公共住房以集中建设为主,穷人和黑人等弱势群体大量聚居在一起。低教育水平、高失业率、高犯罪率成为这些社区的明显特征,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种族隔离和社会冲突。
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将一些穷人安置在房屋质量相对差的大社区,随之而来的也是教育低下、收入降低和犯罪率上升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中国各地的保障房规划和选址仍在探索中,如果规划不科学,一些保障房聚集区,多年以后或将成为社会矛盾多发区。
目前,武汉、郑州等地推行“贫富混居”政策,采取商品房项目配套建设保障房的方案。去年6月,郑州市发布《郑州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要求商品房项目按照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选址过远不再审批
河南省提出,对于选址远、缺少配套设施的项目不立项不审批。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曾指出,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
保障房布局问题已引起相关政府部门的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曾明确表示,廉租房项目应采取配套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址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
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时,便提到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
姜伟新在报告中提到,目前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
今年4月25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规定,河南省再建保障性住房,建房地的环境要适宜人居,公共交通便捷,生活设施便利,地质条件安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性用房,市政配套设施完善。
此前,2012年3月21日,河南省关于印发“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专门提到“优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布局”,要求各地对于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
从现有的制度安排下,不把保障房建在偏远地段地方政府并没有原动力,通过硬性政策限制是否有效,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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