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物业费涨得也太离谱了,都快翻番了!”近日,哈市多个小区居民抱怨今年物业费涨得太多。哈市去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哈市很多物业企业将物业费收取面积由使用面积变成按照建筑面积,同时上调收费标准,少则涨六七成,多则翻番。近日,记者对哈市20个小区的物业收取情况进行调查,一方面是业主对物业费大幅上涨不满,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表示,物业费虽然涨了,但是收取更难了,能否改变亏损局面不好说。
业主
涨得太多
难以承受
道外区江畔方元小区居民反映说,该小区物业费原本按照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收取,可在前不久,小区物业天润物业公司贴出涨价通知,物业费改按建筑面积计算,同时上调至0.69元/平方米。“物业费用按照几级标准收取,物业根本没有和业主们协商,只是一纸告知了事。”小区业主彭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此前的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仅为0.33元每平米,现在物业费涨幅竟超过100%。
红旗新区今年的物业费也由过去的每平方米3角涨到了4角,收费面积由使用面积变成了建筑面积。“是不是写错了?怎么能一下子涨这么多呢?本来大家就对物业服务有诸多不满,现在这样矛盾不是更加激化了吗?”该小区居民王女士对此十分不解。
“物业费突然上涨,物业公司既没有做涨价调查,也没有同业主协商。”家住哈西阳光家园的宋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物业费在2011年底由每平方米0.55元上涨到每平方米0.69元,“小区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单方面涨价是如何顺利通过物价部门的审批?”更让业主们感到气愤的是,该小区物业按三级标准收费,但是服务质量却和收费标准脱节严重。
阳光绿景小区居民余先生告诉记者,他入住该小区两年来,物业费一直是按使用面积计算,每平方米0.85元。2011年末,他到物业缴纳2012年的物业费时,被告知物业费已提升到每平方米1元,而且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尽管物业公司称此次调价已经过办事处和物价部门审批,但很多业主表示,“调价前没人征求过我们的意见,大部分业主都不知道此事。”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物管的弘润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此次调价是物业公司与进乡办事处协商后,送报物价局审批并实施的。
物业
收费涨价了
收缴率更低了
业内人士表示,《通知》中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利润(利润率为5%-10%)。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分为五项,包括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每个项目根据不同物业服务情况,划分为四个等级标准,一级为最高标准,四级为基本服务标准。
《通知》还规定,物业费按使用面积收取改为按建筑面积收取。哈市建筑面积的系数低的在1.49左右,高的可达1.7左右,即便物业不提高收费标准,仅通过该项调整,物业费就涨了五成。很多物业公司按照《通知》中的“四级五项”进行选择定价,具体价格的制定上大多上靠最高标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策略,在基准价上执行上浮20%的最高标准,由此一来小区物业费涨七八成甚至翻番,就很稀松平常了。
物业企业原本指望《规范物业通知》出台可以助其盈利,却没想到业主对此番涨价非常不满,纷纷拒交物业费,使得小区2012年物业收缴率远低于上一年同期。在记者走访的20个小区里,15家物业企业2011年的物业费收取率不足60%。
负责管理海富康城小区的希美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该小区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没有提高,只是按照《规范收费通知》中的规定,将收费面积调整为建筑面积,也招来业主的极大不满。如今小区物业费收缴率直线下降,至今2011年度物业费收取还不到一半,而前几年物业费收缴率都在90%以上,按照目前状况,今年还得亏损。
“成本上涨太多,物业运营现在是举步维艰,涨价也是迫不得已。”提到物业费收缴情况,哈尔滨菱建物业总经理李文仲有些无奈,近几年物业连续亏损,2011年亏损40万元左右。今年物业费收费标准虽然提高了,但往年小区的预收缴率在90%以上,今年还不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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