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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平均征地补偿标准比旧标准提高2.09倍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7月27日   来源:南海网

近年来,我省在研究制定征地拆迁政策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全省平均征地补偿标准比旧标准提高了2.09倍,有的市县提高了6.92倍,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海南省在研究制定征地拆迁政策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一是海南省制定颁布了《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征地补偿争议裁决办法》,对征地程序、补偿标准、拆迁安置、养老保障、补偿费分配与使用、纠纷裁决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相应建立了征地补偿费预存制度、征地补偿安置统筹基金、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准备金等制度;二是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全省平均征地补偿标准比旧标准提高了2.09倍,有的市县提高了6.92倍,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下一步该如何完善征地拆迁政策举措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一是结合当前征地工作实际,在征地拆迁补偿中逐步提高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土地补偿份额。改进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对报建与未报建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差别化的补偿标准,对违法抢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抢种的青苗一律不予补偿;二是研究制定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按征地总面积的一定比例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留用地;三是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南国都市报 记者林莹实习生林洁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