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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和福建签合作协议 增加对台合作用地指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15日   来源:东南网   作者:项裕兴

 国土资源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支持平潭台资项目建设,探索国土资源管理新模式,国土资源部适当增加福建省对台合作用地计划指标。

13日,国土资源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在北京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国土资源工作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合作协议》。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代省长苏树林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yùn)小苏、副省长张志南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达成共识,具体举措包括: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福建积极编制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国土资源部支持福建编制国土规划;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和国家级开发区扩区;将福州、厦门列为城市批次用地改革试点,加快土地审批进度。

落实国家对台合作用地政策。福建每年将重大台资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序安排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用地计划。国土资源部适当增加福建对台合作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等重大台资项目的建设。

加强地质找矿和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国土资源部加大中央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对福建地质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福建推进整装勘查工作,优先支持福建开展符合国家调控要求的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支持开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上杭紫金山等国家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部省继续合作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和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开展海岸带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和缺水岛屿地下水库示范建设。

开展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部省共同推进平潭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特殊发展区域快速城镇化条件下征地的新模式。部省共同指导厦门市开展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在福州、厦门和平潭开展土地统一登记试点。 (作者:项裕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