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日前通过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称《发展规划》)。该《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市未来五年保障房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并通过分析当前的形势与需求,提出了规划目标以及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策略、用地与空间布局策略、资金安排策略。
现状:已建成保障房仅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
目前我市已建成的保障住房无论在套数还是建筑面积,在全市住房中所占比例还比较小,保障房与商品房套数比率也不算高。2010年末,我市的住房总量约为810万套,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4.09亿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约110万套;已建成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约0.27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建筑面积的6.6%,相当于全市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26.5%;已建成总套数约27万套,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3%,相当于全市商品住房总套数的25%。
需求预测:“十二五”期末保障房需求总规模约为35.8万户
《发展规划》分析了未来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预测。
就现状需求而言,全市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住房可通过“十一五”期间已安排项目予以保障。截至2010年末,我市人才安居工程惠及人才数量测算结果,尚无自有住房的高级人才约2.8万户、中初级人才约11万户,合计13.8万户,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安排保障。
新增需求方面,“十二五”期间,结合人口规模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范围调整,预计全市新增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约8万户;根据我市人才安居工程惠及人才数量测算结果,预计新增尚无自有住房的高级人才约1.4万户、中初级人才约12.6万户,合计14万户。
因此,“十二五”期末,全市住房保障需求总规模约为35.8万户。
规划目标:2015年底力争实现户籍无房家庭全部得到住房保障
《发展规划》提出了2011至2015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的总体目标:计划新增安排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24万套,总建筑面积约1536万平方米,规划套数较“十一五”期间增幅70%,预计总投资约646亿元。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套数的比率由25%提高到35%。到2050年,力争实现保障性住房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0%,建立“双轨并行”的住房供应体系。
在分类人群保障目标方面,《发展规划》提出,2015年底,力争通过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户籍无房家庭全部得到住房保障,并逐步将住房保障重点转移至经济社会所需人才。
具体来讲,一是为8万户符合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实施住房保障。其中,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和货币补贴方式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实物与货币补贴方式有效保障其他户籍住房困难人群。
二是为27.8万户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住房保障,其中主要通过新增安排筹集建设等方式建设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安居型商品房)和货币补贴给予保障。
三是逐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他住房困难人群居住水平。结合旧住宅区及城中村综合整治、拆迁安置、产业园区配建宿舍等工作,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水平。
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100%实现一次性装修
根据《发展规划》,在“十二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的24万套保障性住房中,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开工率力争达到60%;计划竣工保障性住房约21万套,竣工率力争达到50%,其中“十一五”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100%,“十二五”新安排项目力争达到竣工率30%,竣工规模较“十一五”期间增加近10倍,相当于特区建立前25年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建设总量。
《发展规划》提出,未来五年,全市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约4.1平方公里,其中新增用地2.8平方公里,存量用地1.3平方公里(城市更新用地1.1平方公里,征地返还及拆迁安置用地0.2平方公里;安居型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用地3.1平方公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用地1平方公里。用地区域安排上,宝安和龙岗两区最多,都是1.2平方公里,罗湖区最少,为0.1平方公里。
《发展规划》还提出保障房的建设标准。2015年底,保障性住房人均住房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70%,100%实现一次性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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