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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五证全无 400套房竟然卖完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6月1日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青城美墅时代天骄小区两栋还没有封顶的高层住宅楼已经快卖完了,可是他们现在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没有,收了首付款连正式合同也不签,我感觉去那里买房不保险……”5月23日上午,呼和浩特市读者刘女士向记者反映。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成吉思汗大街西段的青城美墅时代天骄小区项目部,看到售楼部的东侧有两栋高层住宅楼已经建到了7层左右,但是工地上没有一点声音,也没有工人施工。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售楼部,在这里没有看到商品房销售所必备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位售楼人员接待了记者,她对记者说:“我们的项目是呼和浩特大通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我们从去年6月份就开始卖房了,现在两栋楼大约400套房子基本上卖完了!目前2号楼户型比较好的只有26层有一套,86.99平方米,售价5100元/平方米。”当记者问询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时,该售楼人员称:“土地使用证很快就可以办下来,其他证件在土地使用证办下来以后就会陆续办理完毕,估计在今年八九月份就能全部办完!如果您是本市户口,首次购买住房需要办理按揭的话,只需要交总房款的40%就可以了。首付款交清后我们和你签一个认购协议,等我们五证齐全后再签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该售楼人员还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手续不全,所以去年开工的两栋高层住宅楼只建到7层就停工了,现在正在办理手续,手续办好了就马上开工。

对此,刘女士表示质疑:“从去年冬天工程停工后一直没有开工,作为买房者很担心开发商没有实力开发了,他们连任何手续都没有就收了我40%的购房款,开发商这样的行为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据了解,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第6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对此,北京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陈瑞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预购商品房时选择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合法开发商。一旦预购了未具备条件的预售商品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并可要求售房者赔偿不超过购房款2倍的损失。(记者 廖志坚 实习生 党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