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房地产>  正文

等优惠 等得房贷“泡”了“汤”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5月4日   来源:贵阳日报

“我家去年12月买的房子,当时一家银行承诺贷款按基准利率的7.5折优惠执行。可前几天银行通知我,政策有变,只能按现行利率的9折执行。我每月还贷负担骤然上涨140多元!”近日,市民李女士给本报反映她按揭购房中的无奈。记者了解到,今年央行严控房贷的措施不断升级,也在市场上产生“后遗症”,令客户与银行之间出现不少房贷纠纷。

购房者:四个月等待 “等”来负担加重

据李女士介绍,去年12月底,她与家人选购了乌当区一楼盘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单价为4080元/平方米。在选择贷款银行时,在场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承诺:“给予贷款者现行基准利率7.5折优惠,其他银行最多8折优惠,我们家银行最低”。李女士毫不犹豫选择了这家银行。她计划贷款23万元,贷款20年,算下来每月还1500多元。付了首付,提交了相关资料后,就等待银行通知。4月初,银行打来电话告李女士:“马上可以签贷款合同,因为国家房贷政策有变化,房贷利率折扣只能按现在基准利率的9折来执行”。

李女士一听当时就懵了,“利率上涨、优惠幅度减小,初步一算,现在每月要比去年底计算的多还140多元!贷款20年下来,就要多还近3万多元。”李女士认为是银行不守信用造成的,为此多次找到银行,银行都以政策变化为由解释。“我现在拿不出当时银行承诺7.5折利率的证据。我想退房,但损失也不小,真是进退两难?”李女士显得很无奈。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李女士这样错过优惠利率的贷款购房者并不少。去年底,当时银行的首套房利率都有不同程度的优惠,部分银行业务员也告知购房者未来仍然能享受优惠利率。进入2011年后,楼市信贷政策大为收紧,首套房优惠利率也逐渐消失,年前未能拿到贷款的购房者不得不按照基准利率执行,由此引发了一些纠纷。

银行:完全是按国家政策执行

面对这种情况,给李女士贷款的这家银行信贷部负责人解释,发生利率变化的情况完全是由国家房贷政策调整引起的。一些客户误以为去年12月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就是银行放贷的时间。其实,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要经过网上备案、预售登记、抵押登记等一系列复杂过程才可以放贷,这需要比较漫长的时间。去年底只是客户提出贷款申请的时间,现在才完成所有环节进入发放贷款阶段。当时,在客户申请时,银行就告知客户,具体利率要以放款时的利率政策为准。

该负责人说,去年底至今,国家已经两次上调存贷款利率,并且取消了房贷优惠利率,这种变化当时谁也无法预料,银行也没有办法按当时承诺的优惠幅度执行,只能按现在利率政策放贷。各家银行都是这样操作的。考虑到这部分客户的特殊情况,经过争取才得到了9折优惠,按规定这都是不允许的。银行给这些客户都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果客户同意按9折利率执行,才签约放款。如果不同意,客户可选择退房或其他渠道解决。协调下来,大多数客户都同意按现行9折利率放贷。

记者在咨询了工商、建设、农业、中国等各大银行后了解到,今年1月以来,各大银行陆续取消了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优惠,执行国家基准利率,个别银行针对特别客户有9折优惠利率。这些银行客服均表示,面对国家紧缩的货币政策,银行贷款审批也越来越严格。银行一开始就向客户详细说明了房贷利率调整以及存在的政策风险。有一部分客户正好在利率调整前后办理贷款,受到影响在所难免,经过解释大多客户表示接受。

记者进一步咨询了省银监局,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现李女士这类情况是因为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变化引起的。房贷审批程序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目前国家没有关于房贷从申请到放贷的时间上限,各银行具体操作时间也不相同。不好判断银行是否故意拖延审批时间。

律师:口头承诺维权难

既然协商没有结果,那么通过法律途径走得通吗?记者咨询了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彭俊玮律师。他认为,银行通常在放款以后才将银行方盖章后的贷款合同交给借款人。在此之前,银行大多以口头方式承诺优惠幅度,随意性较大。从法律上解释,承诺有很多种,不一定要签合同,口头承诺也是承诺。

他说,在本案中,购房者无法得到承诺时的优惠利率,如果想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却无法判定银行是否违约,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购房者如果要维权,必须找到银行曾经做过此项承诺的证据,如果银行方面有人出来承认,或者业主们有相关录音,都能判银行违约。他建议购房者在签订承诺合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最好是有书面承诺,若只是口头承诺,将给维权带来难度。(记者 商昌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