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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土地整理奖励办法 增耕地1亩奖励3000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27日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6000亩补充耕地任务和2700亩土地整理任务。

厦门市建立了市、区、乡镇补充耕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共同责任机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和土地整理任务分解到各区,并要求各区将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具体项目,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方案编制、招标等前期工作,力争在10月底前完工,11月份完成项目验收和报备。

为确保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顺利实施,厦门市政府明确,各区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项目建设资金将由市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建立奖惩机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农林局出台了《厦门市小规模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厦门市土地开发整理奖励办法的意见》,每新增耕地1亩给予3000元的奖励。强化对各区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区,将承担通过异地有偿购买补充补足耕地指标的费用及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奖励费用的资金。

据了解,厦门市还实行基本农田有偿保护制度,按照每亩每年200元的标准,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或单位发放管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