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房地产>  正文

石家庄出台公租房管理暂行办法 租期2至5年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4日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王峻峰

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期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租赁期限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

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

《办法》明确规定,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公租房保障三类人群

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承租家庭每年要参加复核,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要退出住房。 (作者: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