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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新房价格控制目标出台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1日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顾小萍 沙文蓉

  昨天下午6点,我市下发《关于公布南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明确我市今年房价控制目标: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明显低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去年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

据了解,去年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为11.01%,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为10.4%;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目标为11%。

此次采用的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参照标准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

《通知》提出:为严控房价上涨,确保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实现,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

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有效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今年保障性住房新开工建设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的任务;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100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全面推进新增10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的规划选址启动工作;完善体系、细化政策,积极发挥保障性住房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有效平抑房价的重要作用;

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和住房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价格动态监管,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同时积极抓好住房价格申报工作,申领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作者:顾小萍 沙文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