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房地产>  正文

保监会出台细则 保险业本月起获准投资不动产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6/2010 07:41:00   来源:新京报

  保险巨头“垂涎”的不动产投资等新渠道正式开闸。昨天,保监会公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两新投资渠道本月开闸

  一个月前,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及不动产,而昨天的两个《办法》则是对此的细化规定。两个《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保险公司本月可以正式开始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对于外界关注的不动产投资,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不动产,应当是产权合法清晰、管理权属相对集中、能够满足投资回报的不动产,但是不能投资商业住宅,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也不能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保险资金还可投房地产信托基金等公开发行产品。

  根据《办法》细则,保险资金采用债权、股权或者物权方式投资的不动产,仅限于商业不动产、办公不动产、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及自用性不动产。在上述范围内,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立项、在建、新售和二手项目等各阶段的不动产项目,前提是手续合法、齐全。

  投资比例方面,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投资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10%。如果以7月底,保险公司4.5万亿总资产计算,4500亿资金可进入不动产领域。

  相关新闻:

  保监会:险资可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股权

  保监会:保资投不动产比例不得超10%

  逾2万亿险资拟投向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

  21世纪不动产:中介行业洗牌不可避免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保监会近期将推不动产等领域投资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