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鲁:灰色收入5.4万亿
王小鲁博士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注:约占当年GDP的30%多,加上这部分遗漏收入,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约占当年GDP的77%),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
王小鲁认为,巨额“灰色收入”的存在,说明国民收入分配已严重扭曲。而其来源主要是围绕权力对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分配而产生的腐败、寻租、侵占公共资金和他人收入、聚敛财富等行为,以及垄断性收入的不适当分配。这说明,权力在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会自发趋向于追逐经济利益,造成权力和资本结合,导致对社会的侵占和掠夺以及日益严重的分配不公和社会冲突。
国家统计局网站刊文称该统计数据偏高
24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为王有捐的文章称,王小鲁博士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自然其估算结果也有过高之嫌。2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另一篇署名为施发启的文章也以样本和推算方法等方面存在欠缺为理由,认为王小鲁课题组估算的灰色收入结果过高。>>>详细阅读
王小鲁回应:房价是最好的例证
王有捐以房价为例,质疑王小鲁通过外部数据验证隐性收入的严谨性。就此王小鲁指出,按国家统计局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计算,我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一直在10倍左右,住房市场却持续火爆,这始终是国内外研究者面对的一个不解之谜。
王小鲁称,唯一能够作出解释的是,部分高收入家庭的统计收入远远低于实际收入。>>>详细阅读
评论:灰色收入不是5.4万亿 那到底是多少?
灰色收入,在当前社会是个敏感字眼,非黑非白,说不清道不明,却又是每个人都能感同身受的。灰色收入究竟有多少,谁也不清楚,因为官方从未统计过。虽然自己不搞这样的数据,但并不妨碍统计局认为这个数字值得商榷,并且还从技术角度提出了5点质疑,对于这样的专业争鸣,我们自然持欢迎态度,真理越辩越明,交锋过才会有真相。但质疑之后,我们更希望统计局能够给出官方的数字。既然觉得对方的数字不靠谱,那就按照自己认为靠谱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来对灰色收入进行统计。如果只是停留在质疑阶段,而拿不出建设性的意见,未免有些“懒政”的嫌疑。>>>详细阅读
资料:何谓“灰色收入”
“黑色收入”是不法收入;“白色收入”是公开透明的收入,是合法的;“灰色收入”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收入。“灰色收入”的内涵很复杂,上世纪80年代,人们把工资、津贴之外的经济收入如稿酬,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统统叫做“灰色收入”。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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