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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治房地产乱象 内部认购每套罚款10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17/2010 09:53:00   来源:现代金报

  《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下月的1号正式实施,新规“罚”字当头,寄望“重手”治“乱市”。《办法》中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要一次性公布预售的房源和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式进行非公开预售,否则按实际销售的商品房数量每套处10万元罚款。

  《办法》明确规定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未申报备案,或者调整销售价格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由价格监督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交易的款项,但代收或者监管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超过限额代收或者有监管交易款项行为的,每次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