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市场遭遇“史上最严厉的调控”遇冷之时,商住楼项目(即以商业、办公、科研等立项的类住宅,土地使用年限通常只有40~50年)却异常地“火”了起来。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常营的首开?东都汇6月2日开盘,仅一个多月的时间,316套房源就宣告“售罄”,某投资客一次性买走四五十套;位于马家堡的7克拉开盘同样火爆,截至8月12日已销售了198套。而尚未开盘的乐栋300、蓝光?云鼎、万科中粮紫苑等LOFT项目,看房人同样络绎不绝。随着调控的深入,商业地产与住宅市场出现“冰火两重天”的局面。
原因很简单:此番调控主要针对住宅市场,而商业地产却并未受到政策的过多限制。无论之前有多少套住房,购买时仍是执行5成首付、1.1倍利率的政策,同时也不对外地人购房限制,对购买的套数也未做限制。在房价高企之时,这些类住宅项目无疑成了高房价的“推手”之一。但为何它们却能成为楼市调控的“漏网之鱼”?在投机大行其道的今天,政府是不是该管管它们了?
闯入“无人监管区”
一边是住宅市场的打折与抛售并行,一边是商住楼投资预期的利好。一切似乎都在向决策层预期的调控目标发展。
尽管5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5月31日之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增量酒店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办理酒店类项目的测绘成果备案、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手续。然而,这之前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却不受影响。
由于房地产税尚未落地,在售商住楼项目实际上是楼市调控的“漏网之鱼”,北京出台“商改住”禁售令配套办法原本给了开发商和购房者全面调控的信号,但如果放过在售项目,导致部分商业项目混进住宅市场,开发商钻这个空子,亦会导致调控效果大打折扣。
几乎所有人都发现:“国六条”在“剑指”住宅的同时,针对商业地产的调控几乎一条没有。在住宅受到调控的同时,商业项目的政策空间则愈发显得宽松。而这种宜商宜住的项目仍然沿用一贯以来的信贷门槛,而这一门槛目前已和住宅基本持平,原先的劣势不复存在。
新政实施后,会有相当一部分流动性资本在进入住宅受限之余转向商业地产市场,这对资金密集型的商业地产市场来说,带动作用不言而喻。在万科、珠江、中粮、保利等品牌开发商率先布局商业地产之后,自2010年年初至今已有数十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豪掷千亿资本布局商业地产。
投资过热,泡沫显现
在新政实施后的4个月时间里,不光是商住楼,商铺、写字楼等纯商业物业的客户量提升也达30%以上,成交量也呈现逐步放大的趋势。
来自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商业地产并未受到调控政策影响显着影响,全国办公用房和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分别同比增长53.2%和41.7%,销售额分别同比增长91.5%和57.1%,销售均价分别同比上涨25%和11%;此外,办公用房和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额分别同比增长59.7%和34.4%。
“国六条”对住宅市场调控的另一个潜在后果,就是在悄然改变着房产投资和投机的路径。这种政策引导下的市场选择似乎比调控本身更有影响力。目前,“抛房买商”似乎正在成为房产投资领域的新手法,商业特别是商住楼正在成为越来越多房产投资客的投机的工具。
进入6月份以来,全国主要城市的产权式商铺销量较此前都有明显的攀升。更为重要的是,在政策层面,对于商铺的转手交易还没有明确的限制——无论在多长时间内转手,均未有额外的税收限制。如此一来,当租金上涨的时候,投资客无疑将增加一条“转让”的现实路径。在商业地产的投资属性决定了其不受二套房、三套房限制的同时,50%的首付额度相比新政规定的三套房不许贷款反而成了利好。
然而,人们恰恰忽略了,目前中国商业地产建设正呈现出过热特点,部分城市商业地产项目总量过剩、空置情况严重(商业地产平均空置率往往比住宅高20%~30%),已经到了需要调控的关键时期。
据不完全统计,商业地产销售率(销售与供给比例)除了上海较高为92%外,北京、广州、深圳这一指标分别为32%、50%、42%。这意味着有一半以上的商业地产没有卖出去。商业设施的过剩,极易带来资金链的断裂。
由于开发资金大量是以垫付、借贷和租赁的形式投入,有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央行统调司提供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商业用房开发贷款同比增长46%,是同期住宅开发贷款增幅的三倍还多。与住宅投资热有所不同的是,住宅尚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在背后支撑,而商业地产一旦投资失败,其结果只能是一损俱损。
“商改住”隐患不可忽视
商业地产迟早将被抛到宏观调控的“风口浪尖”。因为目前开发的良性资产太少,隐藏的很多风险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若不从根本上调整,将来商业地产将很危险,特别是商住物业。
在目前市场上,不少项目给出超低优惠,这也使部分不了解商住项目的购房者深陷其中,推高了商住楼的成交量。由于项目本身的性质,“商改住”的使用成本也很高,用来居住也有不少隐患。日益严重的商住混合也在对社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划中的商业设施、办公楼建成后住进了居民,也打破了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功能发展的均衡。
此前,有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商改住”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用地单位就不得擅自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擅自改变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按预售证上规定的房屋用途进行销售也是一种违规行为。
然而,这样的“商改住”却能够在北京楼市大行其道多年,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关部门默许乃至“放行”的结果。
事实上,叫停此类项目从操作上非常简单。只要从此类用地进入市场的源头进行控制就可以。比如,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可以明确要求不允许分割出售小产权;相关部门要求其取得非住宅类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批复后,必须严格按照原定规划用途组织设计、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用途。
预售许可证不应成为商住楼逃避监管的“尚方宝剑”,相关部门在制定管理办法时,应考虑商住楼对楼市调控的影响以及购房者的利益,切实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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