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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建不成一个业委会 法规存在一定空白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1/2010 07:51:00   来源:北京晨报

  “我们几个人就是靠着互相鼓励才支撑到现在。”业主李女士一脸无奈地告诉记者。在过去的四年中,家住海淀区颐慧佳园A区李女士及其他几位业主代表所在的西八里庄街道办事处,一直就A区是否能够单独成立业委会而争论,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业主:规划区不等于物业区

  一块木板搭在两个垃圾桶上,就成了临时的会议桌,近百位业主在筹备组征求意见稿上签下了名字。7月3日,颐慧佳园A区几名业主代表在没有任何政府机构和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召开了简陋的筹备会。

  李女士所在的颐慧佳园小区分A、B、C三个区,三个区域入住时间和配套设施都不一样,中间还被道路分隔开,直到现在C区业主也未完全入住。正是基于以上种种特殊情况,李女士等业主代表才执意要单独成立业委会。据李女士介绍,从2007年3月至今,为了成立业委会,她多次前往小区所在的西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事情就这么一拖好几年。

  “我们几个人前后去了不下几百次了,他们始终坚持,一个物业规划区只能成立一个业委会。”对此,李女士等业主代表认为,在现实中,物业规划区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实际的物业区域划分。“我们A区没有地库,B区有地库,如果他们认为我们三个区应该成立一个业委会,那是不是说明我们A区的车也可以停到B区的地库里呢?”李女士质疑。

  街道:按规定办事

  昨天,西八里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该负责人表示,颐慧佳园A区业主确实曾多次来到办事处询问单独成立业委会的事宜。但是由于其不符合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第七条“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规定,所以才一直拖到现在。此前,街道也曾多次召开协调会,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业主代表参加,但没有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29日,街道也曾专门致函业主代表,就此事进行了说明。

  ■律师说法

  相关法律暂时空白

  针对颐慧佳园A区业主面临的现状,律师钱媛媛表示,正如街道办事处所说,确实有“一个物业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的规定。同时,在其多年法律实践中发现,当前物业区域都是按照开发商最初报批的规划区域来划分的。钱律师坦言,A区业主想单独成立业委会,“确实存在一定难度”。钱律师建议,A区业主可以在业主大会成立后,通过授权的方式,来取得对自己小区范围内的管理权,从而变通的达到小区自治的效果。不过,钱律师也表示,很多大型小区也都存在此类问题,但法律目前就物业区域和规划区域的区分暂时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个现象也期待有关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