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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俩月换8拨租客 政府应出台租赁格式合同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0/2010 16:09:00   来源:北京晚报

  上周日晚上9点多,小刘、小艾、小董3个女孩终于找到新房源,重新安顿下来。“中介让我们周日晚上前搬走,一分钱不退,连警察都没办法。”在此之前,租住在回龙观龙泽西区一套三居室中的5名女孩被中介公司荣豪盛世以违约为名,要求限期搬离。最终,5名女孩中只有小庄和女伴留了下来,可以住到8月12日。

  这3个女孩是从这套房中搬出的第8拨租客。第1户住进来的时间是5月13日,第8户搬出的时间是7月18日。如此混乱的原因之一是,房主与中介公司正因群租问题开打官司。

  群租客

  不知道房子“官司缠身”

  从龙泽地铁站出来,向北仅过一条马路就是龙泽西区。小庄租住的房子是南北通透的三居室。客厅被中介隔出一间房,三居室变成了4个单间。但因为离地铁近,小区环境好,房子也不错。2010年5月30日,小庄与荣豪盛世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一年,月租金1150元。一次性交给中介公司两个月房租,1个月押金以及分摊的供暖费600元等共计4900多元后,小庄与一个女伴搬了进来。

  对于合同细节和房主的情况,小庄说当时都问了,但没太计较。没想到,刚住两天,她突然得到消息:“房子被中介公司打了隔断,并被群租”这事儿,房主之前根本不知道,现在房主要把房子收回去,已经起诉了。

  小庄有点恐慌,马上找到当初和她签合同的人,希望对方把租金和押金退了,她重新租房。对方回复她说,那是公司和房主之间的事儿,不影响她们住,如果合同期内因为房子的事情她们不能继续居住了,就算中介公司违约,到时会按照合同退还两个月的房租。

  7月12日,房主和中介公司的官司已开庭。而小庄与中介约定续交第二次房租的时间,也在7月12日。

  小庄犹豫要不要接着续交。她自己算账:当初,她交的4900多元,实际上已经够3个月的房租,现在刚刚住了1个半月,如果再续交3个月的,很有可能就打水漂了。当她和室友打电话给当初和她签合同的人时,对方关机联系不上。

  突被要求“限期搬家”

  7月16日,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进入房间的门锁突然被中介公司换了。租住这里的5个女孩被要求立即搬家,不退押金。理由是她们违约。

  这时,小庄才回过头来认真看这份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即中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而收回该房屋的条款中,其中一条是“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合同中还称,“在这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开启房门,接纳新住户入住,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房屋内所留物品,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且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但小庄不服气。中介公司拿不出与房东的转租协议,那么她们和中介公司签署的合同理应是无效的。

  17日下午,中介公司派人来让她们搬家,小庄拒绝了。中介公司再次换锁。于是小庄报了警。但警察来了后表示这属于合同纠纷,只能起诉。调解的结果是,3名女孩周日晚上以前搬走。小庄和女伴可以住到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