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七部门发布指导意见,多渠道筹集 上海今结束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颁布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1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根据 《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新建公共租赁住房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本报讯 (记者张奕)上海关于《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将于今日结束为期十天的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了解到,有关方面将综合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该政策将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是上海新增加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将住房保障覆盖面从城镇户籍人口扩大到了有基本稳定工作的城市常住人口,主要面向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这一政策建立后,上海将基本形成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于提高实有常住人口管理水平和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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