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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预售商品房一房一价 网签价不能高于申报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1日   来源:北京晚报

  市住建委昨天表示,全市已实现每套预售商品住宅都明码标价,市住建委将以此为依据严查开发商随意涨价和炒作的行为。

  

从5月份开始,市住建委对预售商品住宅实行“一房一价”制度,通过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陆续对每套住宅的价格进行公示。现在市民登录两个网站,不仅能看到之前的开盘均价,还可以在楼盘销控表中查到每一套房源的详细价格,具体到个位数。除此之外,标价还按照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作了区分,让大家可以一目了然。如最新拿到预售证的开园小区,2单元1802室的建筑面积是200.28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拟售单价是每平方米8281元,按套内面积的拟售单价则是每平方米9803元。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行“一房一价”,不仅能够更好地维护广大购房者的权益,也可以对房价进行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每套住宅的价格,都是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的,预售许可批准后,每套住房价格对外公示,并且规定网上签约的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

  “一房一价”的规定,被认为是坚定执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的“保障牌”。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这项政策否定了涨价空间的同时,可能或逼使一些开发商提高预售报价。针对这一担心,市住建委表示,任何开发企业申报房价虚高且不属于正常打折优惠幅度内售房的,都会被及时查处。”

  记者同时了解到,为了帮助购房人区分住宅项目和非住宅项目,市建委在非住宅项目的预售许可项目信息公示的上方增加了“特别提示”。“特别提示”专门就非住宅项目在土地出让年限、配套设施建设、信贷、税收、户籍政策、水电收费价格等方面与住宅项目的不同之处进行说明,防止个别开发商偷换概念,用商住楼冒充住宅忽悠购房人。

  记者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了50年产权的中弘·北京像素项目。在信息首页,记者就看到了一段特别提示:非住宅项目一般不强制要求设计配套服务设施;土地出让年限一般为40年或50年;非住宅项目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且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非住宅项目不能享受普通商品住宅的税费优惠;水电等费用标准一般高于住宅项目……让购房人能够熟稔于心。

  市住建委“一房一价”的规定,被认为是坚定执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的“保障牌”。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这项政策否定了涨价空间的同时,可能或逼使一些开发商提高预售报价。“开发商一般都是根据销售情况来随时改价的,好卖的就涨点,滞销的就降点。但根据‘一房一价’的原则,网签价不能高于申报价格,降太多又会被认为是不正常打折,这就可能使滞销户型更滞销,降低了开发商的利润空间。作为应对,不排除部分开发商在今后申报预售证时,就把均价报高一些,或者扩大户型间的价差,来为自己的销售赢得更多的议价空间。”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